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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督查组通报对杉松岗矿业(集团)公司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情况
来源:吉林煤监局 作者:信息编辑员 发布时间:2008-07-30 点击次数:

  7月29日,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工程师惠宇雷一行6人代表第一督查组向杉松岗矿业(集团)公司通报了督查情况。
  杉松岗矿业(集团)公司对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高度重视。一是集团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郑方银为组长的煤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专项行动的具体方案。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三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5月初,针对矿业(集团)公司各矿井存在的问题,按照“项目、措施、责任人、资金、完成时限”五落实的原则,将104项整改工作任务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单位。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矿业(集团)公司累计投入整改项目资金2500多万元。四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到6月未全公司共排查隐患131条,已全部落实整改。
  通过煤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矿业(集团)公司所属各矿井安全基础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督查组在对杉松岗矿业(集团)公司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共查处事故隐患130条,其中,管理方面23条,“一通三防”方面36条,机电运输方面35条,采掘方面24条,防治水及爆炸材料管理方面12条。
  督查组建议: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116号),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认真落实《吉林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实施细则》,把“一通三防”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三是认真落实《吉林省煤矿水害防治实施细则》,抓好水害防治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爆炸材料管理。五是强化安全培训工作,按规定和培训计划搞好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培训、复训工作。六是继续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巩固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成果,进一步提高安全基础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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