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和平
(2008年7月30日)
根据党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我把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的学习体会向大家作以汇报。 一、认真学习《工作规划》,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今年5月,中央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是从党的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出发,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想、新布置、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今后5年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对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工作规划》是对几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基本经验的总结、继承、发展和创新,具有4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工作规划》较为全面的体现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开放,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以及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和部署,进一步回答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什么方向、抓什么工作、怎么抓好工作的问题。二是更加突出地强调了改革创新精神。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阶段,呈现出一系列阶段性特征,各方面都面临着不少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考验。《工作规划》着眼于这些问题的解决,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的任务,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更加富有改革创新精神。三是注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工作规划》准确把握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治标和治本两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和办法,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进一步拓宽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域。《工作规划》把增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作为一项基本要求,提出了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6个方面的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展,内涵进一步丰富,思路更加明确,视野更加宽阔。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背向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党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级党组织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实施。关于这方面的工作,中共吉林省委已经做出安排,并对我局也布置了相应工作,国家总局党组还要制定实施意见,局党组将一并抓好落实。另外,局纪检组将在8月中旬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行《工作规划》知识测试,进一步促进学习。 二、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吉林煤监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多年来,一直把队伍建设和监察执法工作作为两条主线来抓,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煤矿安全监察员和全体党员、干部,按着局党组的要求,严格自律,认真履行职责,为吉林省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和贡献。但是,严酷的现实教育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的过程中,在社会发展、经济转型、体制转轨时期,反腐倡廉建设任重道远,腐败与反腐败斗争将长期存在。在这种环境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不可能是清水衙门,监察人员也不是生活在真空当中,而是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我们的手中掌握着行政执法权,这些权力随时都会成为某些人拉拢腐蚀的目标。去年发生在我局的三起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在全国煤矿安全监察系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监察队伍在社会上的形象,给我们的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和负面影响。国家总局、中共吉林省委多次将这几起案件作为反面典型,进行通报,有关媒体对这几起案件也进行了大篇幅的连续报道,教训非常深刻。案件的发生虽然已经过去一年多的时间,但是很多情节我们仍然历历在目,记忆犹新,三名监察员因在思想上没有筑起牢固的廉洁防线,因贪欲而付出的沉重代价其深刻的教训不能因时间的推移而淡化。局党组为了提醒大家牢记教训,警钟长鸣,做出了今年七月份在全局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决定,各支部按照党组的安排,分别开展了警视教育活动,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关于警视教育工作,要坚持常抓不懈。 第一,提高认识,进一步认清当前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讲话中指出:“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案件在一些地方有上升趋势”,他同时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安全生产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表明安全生产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形势严峻,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一是全国煤矿安全监察系统,今年1—5月份,共有10人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其中:局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3人。目前,有关部门已经把安全监察、监管系统列入查办案件的重点。二是最高检察院正在开展的“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有六项办案重点,有两项与我们有关,其中:(二)土地资源管理、煤炭矿产资源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四)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案所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在今年3月11日接受《今日说法》栏目采访时指出:几乎所有的重特大事故背后都有渎职犯罪,渎职犯罪催生事故,而事故又暴露了一些渎职犯罪。…今年查办重特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仍是检察机关工作的重点,而且查处决心坚定不移。检察机关开展的这些工作,对于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即是促进也是检验。三是部分监察执法对象采取非法手段进行攻关的力度有增无减,有些不法矿主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而送礼行贿,监察人员要随时接受来自各方面的引诱和考验,稍有不慎,就要落入陷井。 第二,高度重视,强化教育、制度和监督,搞好预防。 关于这方面的工作,党组年初已经做出安排,董局长在全局干部大会上也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抓好落实。 一要遵纪守法,不要侥幸冒险。 在法庭的审判席上,涉案人员悔悟的说:“我能走到今天,其重要原因是平时不学法呀!”话语不多,令人深思,我们必须引以为戒。有的同志干起监察执法工作,不怕苦累,积极性很高,但一提起学习,总是缺少热情,认为是与自己联系不大,还存在以干代学的想法。这种不正确思想必须彻底改正,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增强理论水平,提高思想道德素养,真正做到“德符其职,才称其位”。一是学法知利害。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除了学习煤矿安全监察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外,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要充分认识到:违纪—违法—犯罪,有时是一步之遥。只有学好法,才能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更好的用法律有效保护自己。二是懂法不冒险。要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了解《刑法》中的立案标准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有关规定标准及适用范围,如:刑法中有关受贿、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的具体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的规定。这些规定,与我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牢记。做到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不能越过法律规定的底线。三是守法保平安。2007年发生的三起违法违纪案件的当事人在羁押期间发自内心的感悟:“早知今日,悔之当初”、“就是讨饭吃,也不能犯法”、“现在深刻感到平安是福,拥有自由才是人生最宝贵的”。这些发自内心的感悟,也是对我们的警言,大家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时时提醒自己,不要贪图一时私利而触犯法律,保证自己和家庭的平安。 二要知足长乐,不要攀比贪婪。 欲望无止境,全靠自我约束。在现实生活中,不做违法之事,不贪无义之财。第一,要怀有一颗平常心。电视剧《张大民的幸福生活》中的主人公张大民,对待生活总有一种满足感,值得我们借鉴。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幸福观,对物质生活的追求要保持一个正常的心态,不要总和自己过不去。第二,要顺着比,算总账。要学会纵向比,省局机关工作人员,2002至2007年的人均收入由2.08万上升到3.54万,增涨70%。这个收入按现在50岁计算,工作10年,加上退休15年共25年,总收入达90多万;去年公布的农村贫困人口,吉林省还有80万人没有根本解决温饱问题。要保持头脑清醒,算大账、算总账。第三,要防微杜渐,不做“温水青蛙”。在工作上要往高处比,在生活上要往低处比,从小事点滴做起,常怀律己之心,不以身试法。做到在金钱面前不贪婪,永筑拒腐防变的心理防线。 三要负起责任,不要遗恨终身。 在关键的人生路口,一步定乾坤,一步走错回头就难了。已经发生的几起案件的事实告诉我们,在人生关键的几步面前,一定要准确地把握住自己,在是与非、情于法、金钱及各种诱惑面前,要慎之又慎,“世上本无后悔药需三思而后行”。所谓负责任:一是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负起责任。《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公务员要履行职责。究竟要履行什么职责一定要清楚,要按国办发79号文件赋予的职责找好工作定位,勤奋工作,依法履职,不要失职、渎职。现在公务员报考招录比是“60:1”,竞争非常激烈,我们每一个在岗人员都要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不要辜负组织的培养,对自己负责,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声誉负责。二是对自己的家庭负起责任。“丈夫是妻子的天,父亲是儿女的山”,责任重大且不可掉以轻心。绝不能因为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给家庭和儿女造成无可挽回的痛苦和伤害,给幸福美满的家庭带来灾难。三是对自己的政治生命负起责任。父母的养育、党组织几十年的培养,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自己能走到今天实属不易,应该倍感珍惜,千万不能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而毁掉政治前程,导致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承担法律责任。 四要慎交朋友,不要是非不辩。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持择善而交,净化自己的社交圈。”台湾作家于光中说过:一个人命里不见得有太太或丈夫,但绝对不可没有朋友;一个人不能选择父母,但可以选择朋友。交好友,一生受益;交恶友,抱恨终生。我局2007年发生的三起违法违纪案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因为涉案人交友不慎而引起,平时都是哥们义气、朋友托请办事,交往密切不分你我,最终把其送进法庭的也是朋友,这一点在法庭上涉案人员追悔莫及。目前,社会状况复杂,有人已经把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列入高危行业,随着国家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关口的提高,执法环境日趋严峻,监察人员时刻都面临一些小煤矿矿主各种拉拢腐蚀和利益诱惑。掌握的权力越大,想与你交朋友的人越多。有的矿主打着交朋友的幌子,想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我们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一是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时刻提醒自己,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不能滥用职权,更不能利用权力做交易,不为情所惑,不为礼所累,不能以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作为交友的代价。二是不能突破防线。要加强自律意识,严格执行总局党组制定的“九条纪律”(九条纪律即是高压线也是护身符),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不谋私利,不丧失原则,在重点时期和个人遇有重大事情时要把握住自己,特别是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前后更要提高警惕,因为这些传统节日期间,是腐败案件的高发期,从去年发生的案件中发现,节日期间的受贿次数占全部数量的70%,煤矿企业往往打着感谢、慰问等旗号,向监察人员行贿、送礼,最终走向犯罪,要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三是择善而交。“以势交,势倾则绝;以利交,利穷则散;以色交,色衰则尽。”真正的朋友是雪中送炭,很少搞锦上添花,更不会为了达到个人利益而牺牲朋友的政治生命。从涉案人员原来的门庭若市到现在的门可罗雀的鲜明对照,也说明这些朋友是多么不可靠。在交友上,要认清其利害关系,明辨是非,不能因交友不慎,走向歧途,走向犯罪。 五要把关设防,不要放任自流。 一是强化教育。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务求收到实效,学习先进,联系实际,促进工作。要扎实开展向张巨魁同志学习活动,学习他热爱人民、忠于职守、两袖清风、一尘不染,把一切献给党的事业的崇高精神,促进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二是加强监督。首先是加强各级班子、干部监督,严格考核,在关键问题上把关(诸葛亮的七条用人之道:其中两条为,醉之以酒而观其性、临之以利而观其廉),不但要注重工作能力,更要注重道德品质,不但要考核八小时以内,也要考核掌握八小时以外。同时,每一名干部都要心态平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政务公开,积极参加政行风民主评议干部活动,正确对待纪检检察机关的监督。三是开展好家庭助廉活动。局纪检组春节前分别在四个分局站召开监察员及家属座谈会,以案说法,座谈讨论廉洁自律的重要性,监察员家属都感到深受教育,对省局党组的良苦用心也十分感激,纷纷表示为了家庭的完整和幸福,一定会配合组织做好丈夫的廉洁自律工作,把好廉政关,当好贤内助和廉内助。各分局都开展了家庭助廉活动,提出“一身正气上班去,两袖清风回家来”,发出家属廉政倡议书,提出监察员家属“三过问”、“八提醒”。监察员家属要做到不贪无义之财;常吹廉政风;牢记平安是福,当好家庭幸福守护神。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深刻指出:“广大党员、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腐败问题上没有天然免疫力。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腐朽落后思想同样会侵蚀一些党员、干部,如果思想防线不牢、意志不坚定,就很容易受到腐败病毒的感染,甚至跌入腐败泥坑。”这一重要论述,语重心长,对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是严肃的提醒、谆谆的告诫。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永葆共产党人和人民公仆的本色。 以上体会,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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