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 > 信息内容
我在张巨魁身上学到了什么
来源:白山监察分局 作者:信息编辑员 发布时间:2008-07-25 点击次数:

白山监察分局          路志东

  近一段时期以来,按照分局党总支的要求,认真学习了关于张巨魁同志先进事迹的有关资料。通过学习使我深深地受到一次教育,也深深地感到,在张巨魁的身上有许许多多值得我学习的东西,把这些优秀的精神财富物化为自己的行动,将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下面谈一下学习的体会。
  一是学习他的一个“勤”字。张巨魁同志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国家煤矿安监事业的热爱,几十年如一日,长期超负荷地工作,甚至在患了严重的肝病期间,仍然每一工作到深夜子时,甚到是通宵达旦。这如果没有一个崇高的理想信念做为精神支柱是办不到的。他的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扎实肯干、克己奉公、勇往直前的精神,是永远值得学习的。他的言行,处处体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为人民服务的政治信念。在他病得连上楼都感到体力不支时,仍然坚持参加会议、坚持工作。在他生命最后的日子,仍然检查了九个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他的这种勤政和敬业,不是一天两天的心血来潮,而是长期不懈始终如一地坚持着的。另外,他的勤不仅仅是一种热情,当然更不是盲目的蛮干,而是以科学发展的安全生产理念来做为理性指导的。他注重调查研究,并常说“不下井就没有发言权”。他注重学习的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他在任的时期,在更大的范围内推进了采煤方法改革,提高了资源回收率,提高了原煤产量,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通过他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曾使一度濒临倒闭的煤矿年产量已达到18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5.4亿元,连续5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虽然煤矿安全监管和监察有所区别,但是从爱岗敬业上看,从这个“勤”字上看,是相通的。张巨魁同志用忠诚和责任写就了使命之歌。我们就是要学习他的这样一种精神,在自己的监察工作岗位上发挥发先锋模范作用,结合监察执法工作的实际,把张巨魁的精神体现在行动上。我认为,学习张巨魁的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指导工作的做法,在我们的监察执法工作中,就是要做到端正指导思想,坚持依法执法,法律赋予的义务必须履行,即不能不作为,也不能滥作为。不能为了怕担责任,该做的事也不做,遇到矛盾处处想想如何回避。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律规则,是合乎科学规律地制定的,是科学精神的体现。坚持依法执法,就是坚持坚持科学发展观,就是在促进煤矿生产安全工作。要学习张巨魁同志的求真务实的精神。要经验深入一线,把工作重心沉下去,才能把工作真正做实,才能防止走过场,避免形式主义。在这一点上,我觉得自己还有很大差距。在把工作做实做细上,要以张巨魁同志为榜样,努力下一翻功夫。
  二是学习他的一个“廉”字。张巨魁同志在领导岗位上多年,手中握有相当的权力,但是,他从来没有以权谋私,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亲属办过一件事情。在他病重住院期间,住的是最普通的医院,外出住的是最普通的旅馆。矿主送给他钱,他全部拒收或一一退回。他说“贪求身外之物,是为官之大忌,为政之大危”。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能做到廉,才能做到公正,才能为广大群众所支持和拥护。张巨魁同志的廉不只是体现在拒收相对人的钱物方面,也体现在各个细节方面,如他的女儿上学带的行礼较多,要用他单位的车送到学校这样看来很普通的事,他都没有答应。张巨魁同志的精神之所以这样难能可贵,就可贵在他是在一件件普普通通的事情上严格按照党员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能把一件件最普通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抓廉政就是要从小事上抓起,因为大事都是从小事开始的。学习张巨魁的这个“廉”字,就是要从一件件小事上做起。在我们的煤矿安全监察岗位上,我们与矿主们不是阶级敌人,不能像防备敌人那样划清界限,但是,做为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廉政纪律,绝不能接受矿主的任何好处,严守“九条纪律”和“十条禁令”,不吃小矿主的饭,不拿小矿主的钱物,不接受小矿主们的有偿服务。对待矿主们必须坚持一个法律标准,即不能对他们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也不能对他们进行刁难。要做到一碗水端平,这个前提就是能做到一个廉字。离开了这个廉字,法律的天平必须会倾斜。
  在学习他的这个“廉”字上,我认为还有很大的差距,这个差距不是自己没有坚持这个“廉”字,而是因为与矿主接触得不多,所以拒腐蚀的考验经受得不多,防腐的能力还没有在实践中得到煅练和提高。就像在南极工作回来的人,他们的自身免疫系统的抗病邪能力并不强一样。所以,我要时刻告诫自己,时刻提醒自己,自己的抗腐蚀能力并不强,要时时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思想上把防线筑得更加牢靠一些,以防腐于未然。同时,牢记张巨魁同志所说的“贪求身外之物,是为官之大忌”这句话。从思想上努力戒除这个贪字,努力做到对身外之物不贪求,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无欲”,就是“无欲则刚”的道理。不贪吃一块肉,不贪喝一口酒,不贪吸一支烟,不贪饮一杯茶。在每一件小事上做到不贪,才能避免向更大的贪发展的可能。

 

 

 
随机信息:
吉林省上半年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分析及建议 (2008-07-04)
平凡中彰显伟大 (2008-05-07)
执权无傲 近墨不黑 (2008-04-30)
警示教育意义深远反腐倡廉警钟长鸣 (2008-12-05)
我在张巨魁身上学到了什么 (2008-07-25)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路987号 邮编:130021 电话:0431-85955901

吉ICP备06004823号 技术支持:吉林省飞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