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4日,蛟河市吉安煤矿违法越界开采防水煤柱,造成腾达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透水事故,30名矿工死亡。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和吉林省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2006年5月18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关于吉林省蛟河市吉安腾达煤矿“4.24”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的处理决定》(煤安监调查[2006]25号)文件,决定对蛟河市吉安煤矿予以关闭。
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事故处理决定》,以及《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吉煤安监生许字[2006]137号)文件注销了蛟河市吉安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吉)MK安许证字[2005]093),并通报全省各有关部门。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二处
2006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