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5日10时50分,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辽源监察分局接到辽源市东辽县安全监管局报告“辽源市东辽县金安煤矿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的信息。辽源监察分局王炎君副局长即率监察人员赶往事故现场,同时在途中将此信息报告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信息调度中心。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董向阁、副局长常天明在接到事故信息的第一时间分别从吉林、长春两地赶赴事故现场。初步了解到的情况是:2008年3月5日7时30分左右,在-85m标高平巷煤层自燃发火后导致局部冒顶,正在71采区维修作业的17人被困.现已确认17人全部死亡,尚未升井。当日当班入井30人,13人安全升井,17人遇难。其它情况正在调查之中。详情待续报。 该矿为乡镇煤矿,采矿许可证待办,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暂扣,安全评估等级B级(资源整合主体矿井)。 (080301信息调度中心提供 2008年3月5日13时5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