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煤矿事故案例分析会议上的讲话
董 向 阁
2008年4月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省煤炭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新形势下召开的。每年,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都要在年初组织召开一次全省煤炭行业和部分煤矿企业领导参加的会议,主要是想利用这样一种形式把大家请过来,共同总结回顾上一年工作,研究探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办法和措施,也给同志们创造一个交流经验和学习提高的机会。刚才,姚杰、李连发两位同志剖析了三起事故案例,惠宇雷同志就做好今年煤矿安全工作谈了意见。他们讲的都很好,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掌握煤矿事故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明确任务,努力夺取2008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较好成绩,推动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 2007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好水平是共同努力的结果 2007年,在国家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刚才,惠宇雷同志已经通报了有关情况,总体上讲就是事故总量、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和百万吨死亡率“四个明显降和四个历史最低”,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创造吉林省煤矿安全生产历史最好水平。 这是一个时期以来,各地区、各单位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与我省煤矿安全实际紧密结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更新观念,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果。总结 回顾2007年工作,除了惠宇雷讲的几个方面具体成果外,还有以下四个主要特点: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始终把煤矿安全生产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王珉书记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明确,态度坚决。韩长赋省长亲自听取情况汇报,先后深入到辽源、珲春、杉松岗矿业集团和部分产煤市(州)现场办公,反复强调严格安全管理,全力抓好安全生产。王祖继副省长和海平秘书长多次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并亲自指挥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善后处理、矿区稳定和事故调查工作。年初,全省各级政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纳入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目标管理体系。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二是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协调行动,共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去年,在省政府的统一指导下,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与省直各有关部门先后6次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分别对“两节”、“两会”、国庆节和十七大等重要节日和会议期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进行重点督查,认真检查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停产检修安全保障措施,加强节后复工验收等工作,进一步落实煤矿“一通三防”、冬季提升运输管理等各项规定,严格监督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矿井收缴证照、切断电源、停供火工品、撤除设备、封实井筒等工作。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整改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了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推进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和“两个负责制”。 三是监管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工作更有成效。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真落实国办发[2004]79号文件精神,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强化监管监察。各单位从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大局着眼,从保障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不断完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协调工作机制,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形成合力,相互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协商解决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初步形成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运转有序、关系协调的工作机制,充分体现国家监察、地方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为稳定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煤矿企业严格落实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提高装备水平,强化现场管理,严格规范作业程序,努力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层面和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全面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引导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努力构建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辽源矿业集团坚持全员开展安全管理,全方位治理事故隐患,全面推进质量达标,连续1650多天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通化、舒兰、珲春、杉松岗等矿业集团坚持落实治本之策,狠抓基础,狠反“三违”,更新观念,提升认识,有效促进了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同志们,吉林省煤矿开采历史长,自然灾害严重,安全基础薄弱,能够取得2007年这样的好成果、好形势确实很不容易,是煤炭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工作,长期奋斗的结果,凝聚了全省上下,方方面面的心血和汗水。特别是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也得到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对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和煤炭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小煤矿数量逐渐减少,煤炭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安全基础工作普遍增强。但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特别是煤炭行业普遍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在分析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时,我们概括总结了4句话、24个字,不一定准确全面,供大家参考。这四句话是:“总体稳定好转,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责任特别重大”。下面,我分别解释一下。 一是总体稳定好转:这是指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上呈现逐步好转的发展态势。近几年,煤矿事故整体下降的趋势明显,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频率和规模明显下降,2007年又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创造了最好水平。同时,在国家各项政策措施的强力推动下,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安全发展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生产的理论、法律、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和监察执法工作的大环境明显改善。煤矿企业安全投入、基础设施、管理水平、技术装备、人员素质普遍提高,综合抗灾能力不断增强。特别是整顿关闭攻坚战以来,全省共淘汰关闭各类小煤矿219处,一批资源枯竭,装备落后,生产规模小,安全条件差的乡镇煤矿相继关闭,从源头上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 二是形势依然严峻:是指煤矿安全工作虽然有所加强,但是从全国来看我省煤矿还没有真正达到本质安全型的要求,而且安全基础还很薄弱,生产力水平、机械化程度也比较低,小煤矿比例大,产业结构不合理,部分煤矿隐患排查整改不全面、不彻底、不落实、不到位,一些影响和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传统问题和固有矛盾仍然存在。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刚刚起步,抽放率不到30%,利用率不足10%,监测监控系统不完善、不稳定,部分煤矿超产冲动强烈。煤矿企业隐瞒安全生产问题和瞒报事故案件有所上升,查处难度大,非法开采行为和非法矿井生产现象在个别地区仍然存在。很大一部分煤矿企业尤其是乡镇小煤矿综合防灾、抗灾能力差,仍然存在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巨大风险。去年重特大未遂事故时有发生,全省共发生重大未遂事故5起,涉险人员74人;矿山救护队伍参加抢险救灾165次,抢救遇险人员81人,救助事故脱险人员15人。 三是任务十分艰巨:是指按照国家对我们的总体要求和阶段性目标要求,我们的差距仍然很大,就目前国家下达给我省2008年煤矿安全控制指标来看,完成的难度也非常大。因资源整合和采矿许可证到期等原因停产的矿井,将陆续进行整合技改或者恢复生产,也会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的困难和挑战。同时,从今年开始全部矿井都要建立“三条线”,年底前要推行“三项改造”,从目前情况看差距较大,还需要做大量工作。2008年将迎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集中换发高峰,随着安全准入门槛的进一步提高,办矿标准越来越严格,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难度也会相应加大。另外,整顿关闭矿井任务重,按照国家要求到2010年我省小煤矿要控制在200处以内,即2008—2010年还应关闭小煤矿111处,任务相当艰巨。 四是责任特别重大:是指抓好今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是我们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首先,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我们按照十七大所作出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阔步前进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其次,国家“两会”刚刚结束,安全生产再次成为各方面关注的焦点,新一届政府已经把安全生产列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等目标任务,需要在新的一年推进落实,见到成效。同时,2008年我们国家将举办世人瞩目的奥运会,还将隆重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需要有一个安全稳定的国际国内环境,保持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必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以上分析表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既要看到近年来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一面,更要看到存在的工作差距和严峻形势,高度警觉,倍加努力,采取更加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力求取得更好的成果,努力推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 切实做好2008年煤矿安全工作 2008年,是新一届政府任期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一五”任务的关键年,煤矿安全生产机遇与挑战并存。新的一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将在国家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指导原则、方针政策和重点任务,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煤矿安全工作。具体工作想法和要求,惠宇雷同志已经讲了,我就有关工作再强调几点。 一是要继续贯彻执行好国办发[2004]79号文件,切实履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职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国办发[2004]79号)颁布实施以来,在充分调动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两方面积极性,建立规范有效的监察、监管协调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将继续按照79号文件明确的各项工作职责,紧密协调配合,不断健全完善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监管监察、检查指导等协调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全省煤矿的日常监管和三项监察工作。要认真开展执法分析,掌握执法动态,评估执法效果,增强监管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通过定期分析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事故特点,科学制定执法计划,确定各时期、各阶段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的主要内容,不断调整工作重心和方向,保证监察执法工作在改进中完善,在创新中发展,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切实履行国家监察职责。要进一步树立大局观念,增强协调意识,与地方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齐抓共管,依法严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 “两个攻坚战”成果的巩固和发展需要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加强煤矿瓦斯治理,防范瓦斯事故仍然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是我们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首要任务,应该认识到我们在这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和不足,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严格执行《吉林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实施细则》,落实瓦斯治理责任。积极采取措施,提高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水平,督促瓦斯灾害严重的矿井按规定建立抽放系统,严格执行抽采标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煤矿企业开展瓦斯综合利用,努力做到抽、掘、采平衡。突出抓好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重点解决监测监控系统功能不健全、运转不正常,甚至形同虚设等问题,全面提高监测监控系统的可靠性和保障能力。严格落实“以风定产”,煤矿企业必须按照有关部门核准的通风能力组织生产,合理配置井下作业场所和从业人员,坚持做到“不超产、不超限、不超员”,对瓦斯来源不清楚,基础参数不准确,治理效果不明显,在现有技术条件和开采强度下难以有效治理的,要下决心压减产量直至停止生产,一定要把煤矿产量控制在安全生产保障线以内。在在抓好瓦斯治理的同时,水、火的防治也是我们吉林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我们要象重视瓦斯防治一样,抓好这两方面的防治工作。 在加大整顿关闭方面,我也想借此机会对煤矿企业的领导特别是乡镇煤矿矿长们多说两句。当前,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已经十分明确,就是要扶强去劣、淘汰落后,这个政策和决心相当坚定,不会改变,即使在前段时间南方部分地区遭受严重冰雪灾害,煤炭供应十分紧缺的情况下,“安全第一”的方针也没有动摇。按照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2010年全国小煤矿数量将压减到10000处左右,产量规模7亿吨,静态分析全国还要关闭6000多处小煤矿。刚才已经提到了,到2010年末我省小煤矿要控制在200处以内,形势和任务都很紧迫。因此,我们在认识上必须清醒,决不能心存侥幸,可以说,今后几年如果不考虑资源因素,决定煤矿企业命运的只能是安全生产问题。一个有作为、有远见的煤矿企业家,应该认清形势、顺势而为,紧紧盯住国家煤炭产业发展动向,提前采取措施,快速提升安全水准,努力走在国家政策前面,彻底摆脱长期处于停产整改和淘汰关闭的被动局面,争取主动。要下决心加强基础管理,革除弊端、治理隐患,实现强基固本,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只有这样才能在下一步的结构调整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源头管理。今年将迎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集中换发高峰,请大家放心,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一定会认真执行国家规定,本着“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强化管理、规范服务”的原则,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正在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并成立了行政许可政务公开大厅,设专人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和送达,做到“受理不审批、审批不见面”,坚决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工作。需要强调的是,近两年是国家制定出台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标准相对集中时期,伴随着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的调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日趋严格,准入门槛不断提高。如“三条线”、“三推行”,以及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老旧杂设备淘汰等等。对此,一些单位和煤矿企业特别是部分乡镇煤矿对此认识并不十分清楚,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甚至漫不经心、行动迟缓。有的还存在侥幸心理和低标准应付状况。这都是安全许可中存在的不正常行为,即对许可证的颁发不利,也对矿井的正常发展不利。 今年,我们在把好发证关的同时,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也要加强日常管理,重点检查煤矿企业是否持续保持发证时的安全生产条件,对日常管理滑坡,丧失发证条件的矿井要暂扣或吊销证照。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规定。有关“隐患治理年”的安排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防止自然灾害引发的矿难,以及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矿井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都是今年的工作重点。惠宇雷同志已经讲了很多,我就不再重复了,大家回去后要重点理解、贯彻和具体落实。 同志们,2008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许多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让我们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以“安全发展”为指导,振奋精神,牢记使命,同心协力,奋发进取,扎实深入地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全面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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