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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和平同志在2008年全省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来源:吉林煤监局 作者:信息编辑员 发布时间:2008-03-19 点击次数:

 

     认清形势 扎实工作 深入推进全省

 

  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马 和 平

           (2008年3月19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党组召开的反腐倡廉建设会议和中共吉林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7年全省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08年任务,认清形势,扎实工作,深入推进全省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根据局党组研究的意见,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 200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7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和队伍建设这两条主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过去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八次全会和国家安监总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深刻吸取系统内部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教训,深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先后组织召开了三次全局性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一是3月16日召开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七个方面部署了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 二是6月21日,召开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中纪委《若干规定》,通报于金桥案件有关情况,分析查找工作上的漏洞,要求全体监察人员认真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在9月29日召开的工作会议上,董局长代表局党组专题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总局沈阳纪检组长座谈会的部署,结合系统内部违法违纪案件反映出的问题,进一步分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和工作差距,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并提出了把队伍建设作为生命线认真抓好的新要求。各直属单位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层层组织学习贯彻,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有效推进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去年上半年,针对队伍内部暴露出来的问题,局党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遵章守纪、艰苦奋斗”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分阶段开展了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各单位在活动中,坚持做到“四个一”: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一部“遵章守纪、艰苦奋斗”专题教育片;二是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遵章守纪、艰苦奋斗”廉政建设大讨论;四是集中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党课。专题教育活动注重联系实际,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求每名监察人员都要在思想和认识上找差距,在工作中找问题,在执法中找漏洞。认真开展了治庸、治懒、治散和手脚干净、社交清净、情趣洁净等“三治”、“三净”教育活动。同时,我们还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的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倡导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为了促进 “九条纪律”的学习和掌握,组织了监察人员“九条纪律”内容掌握情况的闭卷测试。要求每名监察员都必须做到熟记 “九条纪律”的全部内容,自觉执行“九条纪律”的要求,收到较好效果。
我们还专门邀请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同志就职务犯罪问题进行授课培训,进一步提高监察人员严格执法和廉洁自律的意识。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抓好“一岗双责”
  去年年初,局党组下发了《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从10个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确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实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区”制度。三季度,局党组将责任区又重新进行了调整和明确,进一步落实了责任。各分局(站)和各监察处室进一步将“责任区”制度延伸到监察执法工作中,建立了监察(办案)带队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规定带队负责人就是监察执法工作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在严格自律的同时,要对其他监察人员的廉政行为负责,及时进行提醒和监督,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各分局(站)要求监察员在制定监察执法预案的同时,制定廉政预案,监察工作结束后,在进行监察执法写实的同时,做好廉政写实,并及时填写廉政报告单。
  (四)加强巡视监督,促进“三个执法”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去年,局纪检组先后4次到各监察分局(站)开展巡查,召开了4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多次组织监察员进行座谈讨论。重点了解掌握各分局(站)主要领导廉洁自律的情况,并对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执行“九条纪律”、落实“三个执法”责任、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评价机构管理、中介机构的年审、安全培训考核发证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突出节日检查。2007年元旦、春节前,局纪检组下发文件,对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并深入到各分局(站)召开监察员会议,进行廉政教育,重申“九条纪律”。规定“两节”前后到矿井监察必须由分局领导带队,监察人员不能单独接待来访人员,不给矿主提供干扰监察员正常执法的场合和机会。
  三是严格执法监督。局制定下发了《监察执法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对监察执法程序、行政许可证审批、执法文书制作等工作重新做出了具体规定。针对监察执法这个重要环节,组织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分局(站)2002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文书和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检查,对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处罚情况进行了彻底清查,对没有执行到位的,进一步督促落实。
  四是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通过严格的制度,重点加强对基层班子和“一把手”的监督,及时掌握各级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廉政谈话和工作指导。坚持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和收入申报工作,全局有71名干部填写了报告表。
  五是坚持开展廉政谈话。去年,局纪检组监察室先后同各分局(站)及局机关的监察员进行廉政谈话98人次,其中:干部提拔和工作调动任职前廉政谈话9人次、新招录公务员岗前廉政教育谈话5人次、廉政提醒谈话7人次、廉政诫勉谈话5人次、专题廉政谈话72人次。
  同时,我们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分别在四个分局(站)召开了座谈会,向新聘请的50名特邀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和文件,加强了外部监督。
  (五)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力度
  一是对全局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按照总局党组关于加强监察分局制度建设的要求,完善制定了33项规章制度,其中,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七项。
  二是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制定了《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必须公开的18项监察执法和6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并对每一项内容落实了责任单位,确定了公开方式。去年,全省吊销证照的矿井名单、煤矿事故快报、注销《安全资格证》、以及煤矿整顿关闭、煤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事故处理、安全资格培训发证、矿用产品检测检验结果等工作内容,基本上在省局网站进行了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积极筹建了政务大厅,制定了全部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都要通过政务大厅统一受理审查的工作目标,通过严肃受理审批制度,真正做到“接活不审批、审批不露面”。
   三是认真开展监察分局办公、生活用房及车辆购置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山西忻州煤监局违规建房曝光后,我们及时深入到各分局(站),组织全体监察员收看焦点访谈录像,认真讨论,提高认识。组织三个监察分局对办公、生活用房及车辆购置情况重新进行了详细核查,没有发现超面积建房和违规购车等违纪问题,也没有发生向煤矿企业及有关单位筹借、集资等违规行为。
  四是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廉政措施。去年四季度,针对全省各类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陆续到期换证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廉政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规定》,由局统一组织专业人员对发证矿井进行异地检查验收,严格发证标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条件验收和证照颁发工作在监督下进行。
  五是对各监察分局(站)以及全局财务独立的事业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情况进行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六)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一是召开全局干部大会,传达贯彻总局会议精神,对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动员和安排;二是召开了局属各单位支部书记会议,严格对照总局党组提出的8个方面、12种表现,以及要突出抓好的七个方面问题进行认真讨论,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三是党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煤矿安全监察系统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对全局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求有问题的同志,珍惜组织上再次给予的机会,只要在2007年7月底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结束前,主动向组织上说清问题,上缴以前收取的礼品、礼金,可以从宽处理,不追究相应责任。对于心存侥幸,不按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或不顾上级三令五申而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局纪检组深入到各有关单位,同73名监察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询问有关情况。这期间,共有8名同志上缴了以往年度收取的礼金,合计金额3.47万元。
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若干规定》。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认真开展了学习讨论,并对《若干规定》进行了转发,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八条”禁令。各支部按照局党组要求,组织了全体党员干部对照《若干规定》内容进行登记。
  (七)深刻吸取案件教训,认真做好防范工作
  去年3月22日,吉林市丰满区检察院开始查办于金桥的案件,7月20日,省纪委、省检察院和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又分别查办了王国君、白世臣案件。近一年来,我们别无选择地投入到案件的查处上,付出了极大的精力,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使全局监察执法工作接受了严格的检查,也使每一名监察员经受了一次严峻的考验。这三起案件的共同点,是典型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利用职权收受煤矿企业贿赂的违法违纪案件,在全省乃至全国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引起了很大振动,严重损害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社会上和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案件本身造成的严重后果无法估量,将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给我们工作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教训极其深刻。去年十一月份,白世臣、于金桥分别被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和丰满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白世臣、于金桥二人已经受到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的处分。王国君案件已于今年1月28日,由松原市人民法院开庭进行了宣判,王国君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下步,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的处分。这三起案件发生后,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认真查找工作差距。大家一致认为,以前我们是防出事,也怕出事,采取了许多措施,认为从上到下抓的紧,队伍不可能出事。所以,产生了对这支队伍素质现状估计过高,对采取一系列措施取得的成效估计过高的盲目乐观心理,从而导致对社会复杂形势产生的影响估计不足,对我们这支队伍长年工作在复杂环境中,部分人经不起诱惑和腐蚀而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案件接二连三的发生,给我们浇了一盆冷水,使我们措手不及,也使我们清醒,使我们真正认识到,不要相信表面现象,更不要相信感觉,必须相信规律,必须按照上级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廉政建设的每一项具体工作,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堵塞漏洞,全面提高监察人员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只有这样,队伍才能真正地经受得起各种复杂形势的考验,才能保证我们的监察人员不掉队。
  二、关于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表明了党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决心。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正确分析面临的严峻形势,既不能否定工作成绩,也不能掩饰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符合我局实际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神圣职责。加强各级组织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扎实做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08年,吉林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认真吸取系统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教训,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切实搞好预防。继续抓好全局党员干部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加强和完善各项制度,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完成“隐患治理年”的各项任务提供有利保证。
为此,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国家总局党组和省纪委对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要树立责任意识。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组织协调、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单位(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和浓厚氛围。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第一责任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各单位(部门)要同局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做出廉政承诺,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二要加强廉政考核。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完善半年报告、日常监督、年终考核制度。要把述职述廉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要抓好落实。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将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头,层层建立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真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监察执法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局纪检组与党组成员每半年共同听取分管部门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二)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注重取得实效
   注重超前教育防范,是促进廉洁从政,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
   第一,学习先进典型,做到见贤思齐。组织全体党员和煤矿安全监察员认真学习张巨魁同志的先进事迹,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热爱煤矿安全监察事业,时刻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心上。今年要在全系统开展“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的主题教育活动,弘扬新风正气,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扎实开展。在活动中,各级党政组织要注意发现和树立本单位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廉洁勤政方面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和教育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整体形象。
   第二,利用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去年发生在我局的三起案件,虽然当事人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留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正是因为他们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执行“九条纪律”不严格,以身试法,最终跌入犯罪的泥坑。特别是王国君的案件更加突出,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深刻。要深刻剖析这些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结合实际算好廉洁账,不做糊涂事。党组决定,今年七月份为全局“反腐倡廉教育警示月”,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安排,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和监察员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深刻教训,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所有犯罪分子的刑期都是自己买的,吞下的苦果都是自己种的。无论是谁,即使学历再高、本事再大、能力再强,失去了廉洁,也就失去了政治上的一切,原有的名誉、地位、职务也都会成为零。铁的事实告诫我们,千万不能心存侥幸,更不能以身拭法,要自觉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第三,坚持开展廉政谈话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教育于前、防范在先是对全体党员干部和煤矿安全监察员政治上最好的关心和爱护。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员进行廉政谈话教育。各监察分局(站)的总支(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执法一线,及时了解掌握监察员的思想动向和廉政行为,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超前警示,及时打招呼提醒,打好“预防针”,做到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未雨绸缪、防微杜渐,避免小错酿成大错。
  第四,坚持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活动。今年春节前,局纪检组、监察室分别在四个分局(站)召开了监察员及监察员家属廉政座谈会,提出了要遵纪守法,不要侥幸冒险;要知足常乐,不要攀比贪婪;要负起责任,不要遗恨终生;要慎交朋友,不要是非不辩;要把关设防,不要放任自流的“五要五不要”要求,引起了广大监察员及家属的共鸣。今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监察员家属亲情的影响力,帮助我们把好廉洁关,常吹廉政风,争当廉内助,提醒自己的亲人严律已,不冒险,守规矩,保平安。
  (三) 进一步完善制度,搞好监督预防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几年来,上级党组织和省局党组,针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下发了许多制度和规定,我们要在深入学习贯彻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抓好落实,加强监督,注重实效。
第一,加强执法过程中的廉政监督。煤矿安全监察一线具有执法权力大,诱惑多的特点,特别是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矿井安全条件验收、行政许可审批发证、事故调查处理和各类罚款收缴等,更是腐败案件易发环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不断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加强内部执法标准及文书质量的检查和指导,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落实廉政监督责任。各监察分局(站),要建立以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廉政执法督察组,对各监察环节和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对发现的执法不到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廉政规定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局纪检组将定期组织对有关监察执法工作进行廉政督察,督察结果向全局通报。
  第二,加强对重点时期的廉政监督。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期间,是容易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高发时段,要通过召开廉政会、专门下发通知、开展专项督察等形式,提醒大家严格执行有关廉政规定,重申要求,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借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以及过生日、子女升学等借机敛财,严禁参与赌博,对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
  第三,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增强监督效果。一是坚持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宜通过班子研究决定。三是加强巡视检查,提高巡视工作质量。四是坚持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和收入申报工作。所有党员干部都要自觉遵守党的廉政纪律和反腐倡廉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组织的监督。
  第四,加强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监督。今年,要继续加强对各监察分局(站)和有独立账户的局属事业单位,执行财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总局党组要求,要进一步严格财务审计制度,在实行干部离任经济审计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任期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各单位上半年都要集中开展对“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坚决取缔“小金库”。局机关财务要不断完善财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财务制度,不准在财务管理方面乱开口子,不准随意扩大开支,也不允许违反规定收取有关费用。各单位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上级和省局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杜绝违纪行为。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宣传、调研和走访,掌握第一手材料。进一步发挥聘请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作用。
  (四)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确保依法行政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开是腐败的天敌,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只有把权力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今年,我们要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依法行政。一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该《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实施,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认真学习和贯彻,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和划分的职责进一步抓好落实,充分发挥省局网站的作用,确保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时对外公布,使我们的工作在监督下开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政务大厅建设。进一步理顺关系,完善制度,发挥政务大厅功能,在搞好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理、审查、审批分离的基础上,逐步使所有行政许可受理、审查、送达全部通过政务大厅完成。研究制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套流程管内、多个处室参与、层层审查把关、分管领导负责的制度,既提高办事效率,又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四是加强部分矿井《安全专篇》审批权下放到分局(站)后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分局(站)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廉政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健康开展。
  (五)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工作
  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讲话中,把安全生产列入查办案件的重点领域,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国家总局今年确定的查办案件重点是: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以及执法人员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非法办矿、办厂或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发生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环节和安全生产中介活动中的案件。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认真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做好信访举报的受理工作,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特别是对具有一定线索的信访举报要认真调查核实。制定相应的硬性措施,对查实的违纪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该处分的处分,该调离岗位的调离岗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绝不姑息。以此教育警醒他人,真正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六)严格执行“九条纪律”,做实“三个执法”
  严格执行总局党组制定的安全生产执法“九条纪律”和中介机构管理“双五条”规定,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从政行为,从思想上、行动上严格把关,该做的认真做好做实,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一是深入学习国办发(2004)79号文件,真正找准工作定位。认真履行国家赋予我们的监察执法、安全许可、资质认定、事故查处、对地方监管机构检查指导和中介机构监管等方面的职责,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真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二是必须把廉洁执法放在首位。廉洁执法是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前提,是基础、是保证。要通过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措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等形式,不断规范监察执法行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防止在权力运行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特别是腐败行为。努力树立煤矿安全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廉洁公正的煤矿安全监察员队伍。三是从已经发生的问题中吸取正面的教训。要认真查找在监察执法和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差距和漏洞,对监察执法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每一个要求,都要做到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既要杜绝滥用职权,又要防止发生渎职、失职行为。工作中,坚决克服“人情风”干扰,重点解决熟人监督熟人的问题。要避免在监察执法中做表面文章和搞文字游戏,只有严格执法,才能规避责任。
  (七)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的统一安排,继续开展好“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活动,促进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
  第一,加强各级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班子是“龙头”、是关键。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提高班子战斗力,切实担起反腐倡廉领导责任。
  第二,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学习是我们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抓好理论学习、加强修养;抓好业务学习、提高能力;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懂法、守法。要重点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内容,熟悉掌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复杂的环境中,在各种引诱面前,永远保持清醒头脑,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站得住脚跟,不因金钱物欲乱分寸,不因一念之差悔终身。
  第三,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一是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兢兢业业工作”,敢于直面困难、正视矛盾,善于思考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力争做到工作有计划、落实有办法、汇报有思路、总结有实例。二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强化内在约束,提高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清自己的身份,检点自己的言行,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名誉。三是择善而交,净化社交圈。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不搞权钱交易,不为情所惑,不为礼所累,经常自我警示,坚持严格自律。机关各处室,在廉政建设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令从我行,禁从我止,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出色完成各项监察执法任务,为基层作表率,做勤政廉政的模范。
  同志们,做好2008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清形势,扎实工作,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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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向阁局长在事故案例分析会上的讲话 (200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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