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全省煤矿安全监察系统
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董向阁
(2008年3月19日)
同志们: 这次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是局党组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惠宇雷同志传达了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国家总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和平同志代表局党组总结回顾了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提出了新一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安排得很全面,也很具体。这个报告是局党组研究同意的,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的十七大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强调要注意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号召全党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月22日,省委书记王珉同志在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上讲话指出,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实现吉林全面振兴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意义十分重大,王珉书记还就扎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月21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和王珉书记的重要讲话,进行了座谈讨论,并把讲话精神在系统内部进行了转发,就深入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做出部署,提出要求。2月29日,国家安监总局党组召开了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李毅中局长和赵岸青同志紧密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实际,对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好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吉林省委和国家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认真学习会议文件,深刻领会各级领导的讲话精神,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形势严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讲话中指出:“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案件在一些地方有上升趋势”,他同时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安全生产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毅中局长在总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强调,2005—2007年,全国结案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38起,共有1087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690人因失职渎职等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特别是随着国家煤炭产业政策进一步调整,小煤矿安全准入门槛不断提高,今年还会有一批小煤矿被淘汰关闭,部分煤矿业主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采用各种手段进行攻关,煤矿安全生产领域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将会愈加复杂、激烈。煤矿安全监察人员长期处在监察执法工作的第一线,长年与小煤矿业主打交道,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形形色色的诱惑、社会不正之风和某些消极腐败现象的侵袭,时时刻刻都处在高度危险的环境之中,随时都要接受来自各方面的考验,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跌入腐败的泥潭,铸成大错。去年,发生在我局的王国君等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在全省乃至全国煤矿安全监察系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监察队伍在社会上的形象,教训非常深刻。国家总局、省纪委多次将这几起案件作为反面典型,进行通报,总局纪检组及有关部门还要将这些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印发全系统进行警示教育。 严酷的现实教育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的过程中,在社会发展、经济转型、体制转轨时期,反腐倡廉建设任重道远,腐败与反腐败斗争将长期存在。在这种条件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不可能是清水衙门,监察人员也不是生活在真空当中,而是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我们的手中掌握着行政执法权,这些权力随时都会成为某些人拉拢腐蚀的目标。因此,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警钟常鸣,常抓不懈。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做好的工作,努力消除影响,重新塑造形象,树立执法权威。 二、深刻吸取违法违纪案件教训,加强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一个时期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吉林省委和国家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建立完善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反腐倡廉建设收到了一定效果。特别是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为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付出了艰苦努力,做出了重要贡献。 尽管如此,去年还是发生了王国君等人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这是三起典型的监察人员利用职权收受煤矿企业贿赂的违法违纪案件,目前,这三起案件已经分别由法院进行了宣判,王国君等三人都受到了刑事处罚,有关部门也分别作出了党纪政纪处理。案件虽然已经查处,但是案件本身给监察执法工作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巨大冲击,却很难在短时间内彻底消除。案件发生后,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认真查找工作差距,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教育、强化监督、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全面提高监察人员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坚决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局纪检组的同志按照党组要求,本着对反腐倡廉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配合检察院做好案件调查,主动向有关部门解释和说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政策,争取理解和支持。并随时根据案件调查进展情况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深入各分局(站)进行巡视检查,有针对性地加强警示教育,开展预防,为稳定职工队伍,保障监察执法,促进各项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这几起案件发生的过程来看,放松学习,理想信念动摇;私欲膨胀,权力观偏差;心存侥幸,法纪观念淡薄;盲目攀比,利益观错位是产生腐败问题的根本原因。这也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深刻反省,警钟常鸣,从中吸取教训的地方。除此之外,还要从工作中查找漏洞和差距,总结分析在抓班子带队伍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加大力度,积极防范,坚决遏制腐败现象。从目前情况看,我们至少在四个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 一是对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估计不足。近些年,为尽快扭转煤矿事故多发,安全形势严峻的局面,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强化管理,重典治乱,特别是“两个攻坚战”以来,全国先后淘汰关闭了一万多处小煤矿。吉林省煤矿自燃灾害严重,安全基础薄弱,尤其是乡镇小煤矿办矿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差,很大一部分矿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2005年下半年到2007年上半年两年间,全省关闭小煤矿219处。在国家越来越严厉的政策和形势压力之下,部分小煤矿主为了过关,不择手段,不惜一切代价对监察队伍进行腐蚀和攻关。对此,我们无论是在思想上、认识上、工作上,还是在防范措施上准备都不足,对可能遇到困难和危险考虑也不够充分,有时还过于盲目乐观和自信,总不相信在我们队伍中会出现这么严重的问题。特别是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监察队伍健康发展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采取措施还不够具体,效果也不理想。在这方面我们付出了沉重代价,教训极其深刻。 二是在抓工作落实上还存在差距。我们对上级的会议、政策和文件都能够及时进行传达贯彻,也认真进行了安排部署,有时感觉会议开了、制度也定了,多方面征求意见,大家对我们总体反映都不错,表面上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但是现在看,有些工作抓的还是不实、不深、不细,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上办法不多,力度不够,督促考察也不够及时。很多东西还只是停留在会议和文件上,没有真正落实下去,一些规章制度也没有发挥应有的约束作用,特别是对某些深层次、背后的和暗中的问题还缺乏更加深入细致的工作。 三是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监督也是导致腐败案件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对个别领导干部的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时还抹不开情面。监督范围不广不深,目前也仅仅局限于工作圈范围,而对领导干部工作时间之外的“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监督,除了平时加强教育以外,还没有更好的办法和措施,主要还是依靠个人修养、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现在看,无论是内部监督还是外部监督硬度都不够,效果也不好。王国君等人案件就暴露出监督不力的问题,从有关部门调查的情况看受贿数额巨大,涉及多个煤矿,时间跨度也不短,如果我们能够早一点发现,立即采取措施,及时进行纠正和制止,至少不会发展到今天这样严重程度。 四是反腐败斗争经验不足。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成立时间比较晚,监察人员主要来自原国有煤矿企业和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业务型、专家型干部多,个别人在政治上表现的还不够成熟,短时间内还不能完全具备作为国家公务员应有的政治素质。无论是监察机构还是监察人员都缺乏反腐败斗争经验,对监察队伍建设的整体状况、人员素质等基本情况也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有时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蒙蔽。发生问题这三个人,平时工作表现都挺好,各方面反应也不错,案件发生后大家都感到非常震惊,不敢相信,既非常惋惜,又难以理解。特别王国君,在煤炭战线工作了40多年,从一名煤矿企业普通职工逐步走上领导岗位,工作一直非常勤奋,在全国煤监系统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每年深入基层、下井检查的天数最多,为此还受到国家总局领导的表扬。就是这样一名干部也没能经受住贪欲的考验,倒在了反腐败斗争的战场上,说明腐败现象无孔不入,监察人员面临的环境和现实也越来越复杂、残酷,需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全力打好反腐倡廉这场战役。 对于上述问题,作为单位主要领导我负有重要责任。局党组曾专门向国家总局党组、向李毅中局长进行了检讨,也在几次会上向全局干部职工作出了检查,我们确实应该从中汲取深刻教训。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第一年,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消除不良影响,树立队伍形象的关键一年。因此,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 一是要继续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针对反腐倡廉建设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治本之策。当前,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必须认真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认真解决廉政教育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是预防腐败的第一道防线。教育一定要有针对性,切忌搞形式、走过场,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务必从思想深处解决问题。要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抓好专题教育和典型案例教育,加强个别谈心教育,对于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和班子,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今年,要按照国家总局党组的要求,认真开展好学习张巨魁同志的先进事迹,用先进人物激励自己,教育大家。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发生在我们系统内部看得见、摸得着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积极宣传,大力倡导,让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充分发挥典型效应,对外展示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对内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我们并不是想特意树典型,更不会有意出风头,但是也不应该轻易埋没那些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廉洁奉公的好同志、好典型,要创造条件让这些默默无闻,清廉自守,埋头苦干,长期坚持做基础工作的同志有更多的机会得到发展,脱颖而出。同时,要以反面典型案例为教材开展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认真开展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主题教育活动和7月份全局“反腐倡廉警示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剖析,引以为戒,增强教育效果。既要讲好大道理,也要说清小道理,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珍惜自己的幸福家庭,千万不要让一己之利、一时之欲、一念之差引入歧途,再不能出现“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 2、认真解决廉政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保障,我们现在真正缺的并不是制度、也不是办法,而缺的是抓落实、求实效的精神。有了制度和规定就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让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制度落后了、过时了、不能用了可以废除和修改,但是决不能让已经建立的制度只是挂在墙、立在桌上甚至锁在柜里,更不能使制度形同虚设,流于形式,成为一纸空文。要进一步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报告、政务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等各项规章制度,特别要严格执行监察执法工作中各项廉政规定,必须保证执法行为在制度的规范下高效运行。同时,各单位要针对违法违纪案件新的表现形式和新的特点,及时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纪律规范,积极探索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3、认真解决监督薄弱的问题。反腐倡廉建设监督是关键,有效的监督是预防腐败案件的最后一道屏障。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发生的腐败问题,几乎都与监察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监察机构的性质、职责和特点,决定了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预防执法腐败。我们看到个别领导干部和监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特别是执法腐败问题,往往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而当问题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才被有关部门发现查处,反映出我们本身的监督措施还有不够完善、不够到位的地方。因此,我们必须建设起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自上而下严肃起来,努力形成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过错的体制机制。要动员和调动方方面力量,进一步扩大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从监察执法的每一个环节抓起,建立健全经常化、动态化的执法监督考评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尽职尽责、敢抓敢管、不留情面,对于群众举报以及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不遮丑、不护短、不包庇,决不能等出了问题再抓、再管。胡锦涛总书记讲:“有些干部认为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是跟自己过不去,总是排斥监督,等出了事之后又追悔莫及”,总书记讲的非常深刻,值得深思。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监督工作,要心态平稳,头脑清楚,是非分明,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这既是对事业和工作负责的表现,也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 二是要突出关键岗位,抓住重点环节,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成效。反腐倡廉建设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多变,只有抓住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关键岗位和环节,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008年,我们要紧紧围绕监察执法、行政许可证审查发生、煤矿竣工验收、事故调查处理、物资采购、中介机构管理等重要岗位和环节开展工作,加大对上述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的监控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监察执法的全过程。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好“收支两条线”规定,对于财务管理混乱、帐目不清、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纪检监察部门要参加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把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作为事故调查处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必不可少的程序,严肃查处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同时,要抓住重要时期,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敏锐性。我们从以往案件中发现,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前后是腐败案件的高发期,煤矿企业往往打着看望、慰问的旗号,向监察人员行贿、送礼,因此必须加强对这个时期监察人员的教育和监督,防止出现问题。另外,在子女升学、婚丧嫁娶,以及矿井整合关闭、现场检查验收、开展重点监察等敏感时期也都要引起关注,提前采取措施,加强教育防范,尽量避免给不法矿主提供行贿和攻关的机会。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次会上,局党组与各单位(部门)签订了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确定了目标,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行层层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责任区”制度,健全完善保障措施,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级领导不仅要抓好分管业务,还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和各级党组织,定期听取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加强检查指导,保证分管部门和单位不出现问题。 四是要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反腐倡廉建设上,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多做一些工作,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牢固树立党员宗旨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转化为预防腐败的重要基础。目前,全局有直属党组织17个,在职党员181名,全省现有111名监察执法人员中有党员97名,占监察人员总数的87.4%,可以说抓好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发挥好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在局纪检组的统一指导协调下认真开展好工作,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单位的总体工作,与监察执法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一同表彰。 五是要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勤政廉政。优良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是事业兴旺发达和维护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特别强调要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煤矿安全监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要靠我们脚踏实地、扎实工作,点滴积累、逐步推进,只有不断消除隐患,才能避免事故发生。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勤勉敬业、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廉洁奉献的工作作风。各单位特别是机关各处室要切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在推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加快落实年初工作会议局党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多做有利于全局的基础性、指导性、理论性工作,不断提高工作层次和质量,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年”等各项活动。 四、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控制重特大煤矿事故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安全生产依然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其主要表现在事故总量较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影响安全生产工作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部署今年工作时,又对安全生产讲了四句话:一是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巩固和发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成果,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强;三是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四是依法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另外,在讲到廉政建设时,也提到安全生产是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之一,要坚决纠正包括安全生产在内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应该说,总理的报告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 今年以来,我省煤矿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截止3月17日,全省共发生各类煤矿事故13起、死亡31人,同比增加6起,多死亡24人,分别增长是85.7%和343%。3月5日,辽源市东辽县金安煤矿发生了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7人死亡,这是最近一年半时间里我省发生的最大一起煤矿事故,也是辽源地区乡镇煤矿有史以来最大一起矿难。特别严重的是这起事故发生在国家“两会”召开时期,影响十分恶劣,性质相当严重。 针对煤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切实采取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煤矿事故。当前,要集中精力,着力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年”、复产复工矿井验收、“一通三防”重点监察、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发放等几项工作,全力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首先,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立即启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尽快见到成效,要在排查大隐患,防范大事故上下功夫,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指定专人跟踪监控,挂牌督办,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其次,要继续加大煤矿瓦斯治理力度,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对煤矿“一通三防”及瓦斯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矿井,要坚决停止生产,依法严肃处理,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瓦斯事故。同时,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推进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规范资源整合,防止停产矿井以各种名义生产出煤,严厉查处借维修整改之机违法生产行为。全力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总局党组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紧密围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实际,团结进取,奋力拼搏,坚定信心,扎实工作,进一步开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