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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向阁在吉林煤监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吉林煤监局 作者:信息编辑员 发布时间:2008-01-21 点击次数:

 

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认清形势、

夯实基础,扎扎实实地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董向阁

2008年1月1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回顾2007年工作,安排部署2008年任务,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明晰思路。动员全局干部职工,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夯实工作基础,集中精力抓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下面,我代表局党组从四个方面,向大家报告工作。

  一、2007年工作回顾

  2007年是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安全生产形势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年。一年来,在国家局和吉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紧紧围绕“落实年”、“攻坚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团结进取,奋力拼搏,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实现了明显好转,创造了历史最好水平。

­    ----- 事故总量大幅下降。2007年共发生各类煤矿事故68起,死亡75人,同比减少60起,少死亡116人,分别下降47%和61%。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2.5,同比减少4.56,下降64.6%。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 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去年,全省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4人,没有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较大级别以上事故比2006年减少10起,少死亡51人,分别下降91%和93%。也是煤矿安全生产历史最好水平。

  ----- 两个攻坚战成果显著。发生瓦斯事故1起,死亡1人,瓦斯事故同比减少3起,少死亡22人,分别下降75%和95.7%,没有发生重特大瓦斯事故。全省煤矿总数从整顿关闭前的548处减少到331处,减少39.6%,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整顿关闭矿井任务。去年乡镇煤矿发生事故35起,死亡42人,同比减少61起,少死亡98人,分别下降63.5%和70%。在煤矿“第一杀手”和“重灾区”的治理上收到了明显效果。

  ----- 主要产煤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得到加强,形势明显好转。全省7个主要产煤市(州)煤矿事故均有较大幅度下降。其中:四平市没有发生煤矿死亡事故;辽源、吉林市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0%以上;长春、白山市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70%以上;通化市、延边州下降幅度也都在50%左右。

  2007年,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 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制定计划,做好“三项监察”。按照国家局《关于印发<编制2007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意见>的通知》,在充分调研、认真测算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2007年全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确定了各阶段监察执法目标任务,明确了“三项监察”的主要内容。各监察分局(站)结合辖区煤矿安全实际,分别制定了监察工作计划,合理确定监察周期,科学分布监察力量,并上报省局统一批复执行。2007年,全省计划监察矿井631矿(次),实际监察矿井1079矿(次),查处各类事故隐患5103条,制作行政执法文书5216份,现场检查笔录1072份,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73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498份,撤出作业人员命令书22份,做出停产整顿决定57次,向地方政府提出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监察意见书48份。

  (二) 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推进“落实年”、“攻坚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强化宣传,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煤矿开展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宣传贯彻活动的通知》,组成两个宣讲组,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落实年”、“攻坚年”的宣传贯彻活动。为开展好活动,我们精心准备、周密安排,集中抽调人员,研究宣传方案,撰写宣传提纲,确定宣传主题和宣传内容。活动期间,在全省共举办了7场宣讲会,550人听取了宣讲,集中发放《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重要文件汇编》538册,发放宣传材料363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第二,突出重点,着力打好“两个攻坚战”。

  一是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努力控制重特大瓦斯事故。从省局到各分局(站)都把煤矿瓦斯治理作为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吉林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实施细则》,落实“一通三防”责任制,强化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增强瓦斯灾害防御能力。11月16日,召开了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会议,各地区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行管部门主管领导,以及42处高瓦斯矿井的技术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我们将编印的“一通三防新技术”手册、全省高瓦斯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汇编、312份瓦斯综合治理文件标准等发放给与会人员。进一步提高了煤矿企业对瓦斯治理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防治瓦斯事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07年,全省煤矿共抽放瓦斯6605万立方米。辽源矿业集团公司还投资建设了瓦斯发电站,安装了7台发电机组,累计发电1030多万度,利用瓦斯523万立方米。所有煤矿都按要求上齐了监测监控系统,省属5个矿业集团公司和12个产煤县(市、区)建立了区域联网,实现了集中监控。通过努力,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收到了明显效果,瓦斯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历史最好水平。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共同研究制定方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扎实推进整顿关闭工作。各监察分局(站)抓住三年整顿关闭目标不放松,主动把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矿井纳入监察对象,多次采取夜间抽查、集中监察、巡回检查等方式,加大对整合关闭矿井的监察力度,保证关闭到位,防止借整合之名从事生产活动。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全省提前完成了关闭170处矿井,小煤矿总数控制在300处以内的目标和任务,年产3万吨及以下矿井全部整合关闭。保留下来的乡镇煤矿经过投资改造和强化管理,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安全基础不断加强,综合抗灾能力进一步增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去年没有发生非法矿井生产造成的死亡事故

  (三) 积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结合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督促煤矿企业认真组织自查自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监察,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期限、责任人员和应急预案。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查处各类安全隐患2515条,期限内整改2294条,整改率达91.2%。进入四季度,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针对各产煤地区及煤矿企业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保证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这期间,我们还组织开展了防治水专项监察。下发了《关于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的通知》,制定了监察预案,对全省66个受水害威胁矿井逐个进行了排查,严格督促煤矿企业落实水害防治工作方案,开展水文地质调查,认真排查隐患,防范水灾事故。并与气象部门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加强预报预测,提前采取防治措施,有效预防了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煤矿透水事故。去年全省煤矿没有发生水灾事故。

  (四) 集中开展联合执法,共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2007年,我们先后6次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月18日至4月13日,分三个阶段组织开展了不间断的联合执法行动,检查各类煤矿218处,查处安全隐患628条,下达监察执法文书103份。并与省煤炭工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节日期间停产检修矿井安全保障措施、节后复工验收等工作进行重点监察,保证了节日和“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

  去年下半年,我们又在全省集中开展了三次联合执法行动。一是“十一”和十七大之前,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组成4个检查组,重点开展了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督查工作,对全省6个主要产煤市(州)的100多处关闭矿井进行了全面检查,进一步落实收缴证照、切断电源、停供火工品、撤除设备、封实井筒等整顿关闭措施。二是集中开展了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煤矿安全督查工作。根据省政府安排,我局牵头组织省煤炭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八个厅局,作为第一督查组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14条,分别下达了执法文书,落实辖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整改。三是认真吸取山西省洪洞县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与省煤炭局联合开展了安全大检查。12月6日下发了《紧急通知》,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省煤矿整顿关闭、一通三防、冬季矿井提升运输等进行了重点检查。集中开展的监察执法行动,整改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提高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为稳定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 加强执法监督,提高监察工作质量。制定出台了《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执法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执法文书和事故调查报告评比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监察执法工作程序、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事故调查处理、执法文书制作标准等工作。4月和11月,省局组织开展了两次执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14个方面问题进行了通报,提出了5项整改建议。我们还组织开展了执法文书评比活动,在全省评选优秀执法文书9份,评选优秀事故调查报告3个,并进行了情况通报。通过检查评比,各单位对规范监察执法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定期开展执法分析,进行内部互检互评,不断改进监察方式,提高执法水平,文书制作质量明显提高,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监察执法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六) 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认真开展许可证到期换证准备工作,制定下发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及审查意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办法》,完善了颁证工作管理制度和审批程序。并成立了行政许可办公室和内部政务大厅,设立了档案室,完成了关闭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料归档。我们还多次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专项监察,对安全生产管理滑坡,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依法进行处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促进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改善安全基础条件。到2007年底,全省共发放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个(企业证26个、矿井证286个)。去年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71矿(次),吊(注)销证98个,办理许可证延续48个,变更名称47个。

  (七) 加大煤矿安全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继续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积极推进四级培训机构建设,促进煤矿企业开展全员培训。严格执行教考分离,组织力量分别建立了安全资格培训和操作资格培训考试题库,共计130套15000道试题,规范了培训考核工作。局培训中心建立图书阅览室,新购置计算机等设备,改善了教学环境,学员考试全部采用微机抽取试题,在计算机上答题和自动判卷,提高了效率和质量。同时,按照监察执法计划,组织开展了煤矿“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监察,检查煤矿主要负责人54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970人,特种作业人员4343人。共下达执法文书93份,其中:制作现场检查笔录44 份,现场处理决定书33份,行政处罚告知书11份,调查取证笔录5份。辽源分局把安全培训作为促进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明确领导,落实人员,完善制度,加强对培训机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了“三项岗位人员”报表、台账和牌板等基础工作,辖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果。

2007年,全省累计培训“三项岗位”人员15624人,其中:煤矿主要负责人111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489人,安全资格再培训1075人,特种作业人员12066人。有1112人首次考试不及格进行补考,200人没有取得资格证书。

  (八) 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几年来,尽管我们持续不断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某些薄弱环节,致使发生了三起违法违纪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针对出现的问题,全局上下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差距,强化教育、严肃纪律、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分专题、分阶段组织开展了“遵章守纪、艰苦奋斗”和“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制定下发了《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重新调整工作岗位和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廉政谈话,针对不同岗位提出具体要求,对发现问题苗头的同志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进行警示教育;按照中央纪委《若干规定》(中纪发[2007]7号),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登记,并将登记内容装入个人廉政档案;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制度建设,筹建了政务大厅;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完成了省局网站改板,增强了功能建设。局纪检组先后5次到各监察分局(站)巡视检查,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组织监察人员开展广泛深入的座谈讨论;4次召开座谈会,向聘请的50名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征求意见和建议。6月21日,我们召开了机构成立以来人数最多、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在系统内部通报有关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找工作不足,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8月份,我们还专门邀请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同志就职务犯罪问题授课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监察人员严格执法和廉洁自律意识。

  通过一个时期的强化教育、巡视检查、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全局干部职工从思想深处受到了教育,自觉行动,严格执法,勤奋工作,努力消除不良影响,重新塑造队伍形象。监察人员在思想认识、政治觉悟和工作作风上都有了新的提高,自觉抵制和预防腐败的能力显著增强。尽管个别人出现了问题,但是我们坚信整个监察系统的主流是好的,局党组对带好这支队伍,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充满信心。也有决心和大家一起从事件中吸取教训,走出阴影,变压力为动力,把新的一年工作做好。

  2007年,全局党建、人事、财务,以及离退休干部、后勤服务、信息调度、安全仪器检测检验、应急求援等方面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借此机会,我代表局党组对同志们在去年工作中做出的贡献和付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全面推进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当前,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和煤炭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小煤矿数量大幅减少,煤炭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安全基础工作普遍增强。总体分析,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可以概括为四句话:总体稳定好转,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责任特别重大。

  所谓总体稳定好转:是指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上呈现逐步好转的发展态势。近几年,煤矿事故整体下降的趋势明显,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频率和规模明显下降,2007年又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创造了最好水平。同时,在国家各项政策措施的强力推动下,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安全发展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生产的理论、法律、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和监察执法工作的大环境明显改善。煤矿企业安全投入、基础设施、管理水平、技术装备、人员素质普遍提高,综合抗灾能力不断增强。特别是整顿关闭攻坚战以来,全省共淘汰关闭各类小煤矿219处,一批资源枯竭,装备落后,生产规模小,安全条件差的乡镇煤矿相继关闭,从源头上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

  所谓形势依然严峻:是指煤矿安全基础虽然有所加强,但从全国煤炭系统来看我省的安全基础还很薄弱,生产力水平、机械化程度也比较低,小煤矿比例大,产业结构不合理,部分煤矿隐患排查整改不全面、不彻底、不落实、不到位,一些影响和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传统问题和固有矛盾仍然存在。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刚刚起步,抽放率不到30%,利用率不足10%,监测监控系统不完善、不稳定,部分煤矿超产冲动强烈。煤矿企业隐瞒安全生产问题和瞒报事故案件有所上升,查处难度大,非法开采行为和非法矿井生产现象在个别地区仍然存在。很大一部分煤矿企业尤其是乡镇小煤矿综合防灾、抗灾能力差,仍然存在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巨大风险。特别是去年重特大未遂事故时有发生,全省共发生重大未遂事故5起,涉险人员74人;矿山救护队伍参加抢险救灾165次,抢救遇险人员81人,救助事故脱险人员15人。

  所谓任务十分艰巨:是指国家下达给我省2008年煤矿安全控制指标大幅减少,完成全年的目标和任务难度增大。因资源整合和采矿许可证到期等原因停产的矿井,将陆续进行整合技改或者恢复生产,也会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的困难和挑战。同时,从今年开始全部矿井都要建立“三条线”,年底前要推行“三项改造”,从目前情况看差距较大,还需要做大量工作。2008年将迎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集中换发高峰,随着安全准入门槛的进一步提高,办矿标准越来越严格,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难度也会相应加大。另外,整顿关闭矿井任务重,按照国家要求到2010年我省小煤矿要控制在200处以内,目前全省331处矿井中,能力在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有303处,占91.5%,也就是说08、09两年还要继续关闭小煤矿103处,任务相当艰巨。

  所谓责任特别重大:是指抓好2008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是我们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首先,党的十七大大刚刚闭幕,会议确立的新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以及“坚持安全发展,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等目标任务,需要在新的一年推进落实,见到成效。其次,3月份将召开国家“两会”,研究确定政府换届、机构改革、经济发展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需要一个安全稳定的国际国内环境。同时,今年我们国家将迎来改革开放30周年,又要举办北京奥运会,奥运会召开前后的一段时间,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必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以上分析表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需要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心无旁骛地抓好工作。特别要从四个方面明确主攻方向,把握规律特点,理清工作思路,全面推进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正确理解和认识监察职责的重要性。在确定2008年工作目标时,各单位都提出监察执法“零责任”。而真正做到“零责任”就必须牢牢把握两个方面工作:一方面,在“排查大隐患、防范大事故”上下功夫,核心是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立足于通过强化监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别是防止出现群死群伤的特大恶性事故,这是我们工作的目标和方向。另一方面,我们的工作要经得起任何情况下检验,防止出现失职渎职。从目前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看,即便工作再努力,也不敢保证一定不会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积极的自我保护意识,努力把监察执法工作做实做细。只要我们工作到位,即使发生事故,也能够说清情况,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这才是所谓的“零责任”。

  同时,还要保持心态平和,既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也不必过于盲目担忧,要相信监察部门一定会公平、公正处理问题,能够正确区分工作失误和职务犯罪。去年,有关部门为调查处理个别违法违纪案件,从各单位调取了大量案卷资料,有的分局调卷达100余份。可以说,我们是在特殊情况下接受了一次特别检验,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监察执法工作。从结果看,要求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一定要认真负责,公正执法,清正廉洁。

  二是坚持严格执法。当前“执法不严格、工作不深入”仍然是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事实证明,执法不严是破坏队伍形象,影响执法权威,甚至导致腐败案件的重要因素,几乎所有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现象最终都能从“执法不严”上反映出来。因此,我们反复强调监察执法必须严格,必须牢固树立从严执法的观念,明确执法不严就是违法,就是对事故的放纵、对肇事者的宽容。工作中,要忠实于法律,不徇私情,不网开情面,消除人为因素和人情干扰;不折不扣、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千方百计地做足、做好严格执法的文章,保证监察执法工作不变形、不走样。坚决纠正脱离法律原则,违背法律精神的所谓“变通”执法和“灵活”执法。从严查处安全隐患,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严格落实监察指令,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执法权威。

  三是推进精细化监察。监察执法工作必须周密细致、严谨务实,监察计划要科学合理,监察预案要有针对性,执法文书要规范标准,事故报告要严密准确。每一次监察执法行动前都要细心研究,认真准备,针对不同监察任务提出相应的工作方案,努力做到工作有计划、监察有预案、执法有依据、处罚有结果。监察人员对辖区内煤矿企业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心中有数,逐条理清,逐项登记,并能够做到准确排查、及时整改。要通过开展精细监察,养成良好的执法习惯,纠正工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和毛病,进一步堵塞工作漏洞,提高监察质量。

  四是集中精力,全身心地做好工作。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涉及方方面面,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各类问题纷繁复杂,我们必须抛弃一切杂念,集中精力,一心一意地工作。要狠抓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争取在重点方向、重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带动煤矿安全工作全局。体制、机构、工资待遇等问题我们左右不了,大家考虑和议论可以理解,但不能影响工作,分散精力,耽误大事。当务之急,是要把心思和精力用到工作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强化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新的一年,只要我们坚定地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巩固和发展已经取得的工作成果。相信经过努力,2008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三、扎实做好2008年监察执法工作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做好今年工作,稳定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意义重大。根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2008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依法强化监察,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夯实基础,从严治内,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国家下达的安全控制目标,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同时要结合学习周永康同志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李毅中局长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全面理解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认识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树立忧患意识,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紧密联系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促进全社会更加关注安全、重视安全,共同做好安全工作,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煤矿安全生产的各个层面和环节,渗透到监察执法的各项工作中去。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强化监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安全保障,为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二) 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国家监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国办发[2004]79号)颁布实施以来,在充分调动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两方面积极性,建立规范有效的监察、监管协调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意见》明确界定了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的工作职责,赋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五项基本职能,这是我们履行监察执法工作的重要依据。全体监察人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的内容,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意见》的基本精神,认真履行《意见》中确定的工作职责,真正做到执法到位和监察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是《意见》赋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第一项基本职责,也是保证监察执法工作到位的重要基础,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做好。要通过定期分析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事故特点,科学合理地制定“三项监察”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要确定各时期、各阶段三项监察的具体内容,增强监察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还要进一步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认真开展执法分析,掌握执法动态,评估执法效果,不断调整工作重心和方向,保证监察执法工作在改进中完善,在创新中发展,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切实履行国家监察职责。

  (三) 继续巩固和发展“两个攻坚战”取得的成果。去年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任务远没有完成,“两个攻坚战”仍然是我们今年以至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

  第一,加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治理瓦斯灾害,防范瓦斯事故,始终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是有效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关键环节,必须全力抓好,重点推进。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反映了煤矿瓦斯防治的客观规律和基本要求,凝聚了血的教训,是煤矿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首先,要积极采取措施,提高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水平。督促瓦斯灾害严重的矿井按规定建立抽放系统,严格执行抽采标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煤矿企业开展瓦斯利用,努力做到抽、掘、采平衡。其次,要强化监察,突出抓好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目前,全省所有矿井都按规定上齐了监测监控系统,这是我们深入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今年要全面加强对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监察工作,重点解决监测监控系统功能不健全、运转不正常,甚至形同虚设等问题。各分局(站)在监察执法预案中要详细制定矿井瓦斯监控系统的检查内容,监察人员不分专业都要学习掌握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的技术指标和相关标准,对煤矿企业不按规定设置和使用监控系统,不设专门人员管理维护监控系统,以及传感器位置不合理、数量不足、数据不准,未按时调校,升级改造滞后等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全面提高监测监控系统的可靠性和保障能力。同时,要严格落实“以风定产”。煤矿企业必须按照有关部门核准的通风能力组织生产,合理配置井下作业场所和从业人员,坚持“不超产、不超限、不超员”。对瓦斯来源不清楚,基础参数不准确,治理效果不明显,在现有技术条件和开采强度下难以有效治理的,要下决心压减产量直至停止生产,一定要把煤矿产量控制在安全生产保障线以内。

  二是切实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一通三防”管理措施,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必须做到风量充足,巷道断面符合标准,通风系统合理,设施设备完好。要强化现场管理,优化通风网络,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简化、可靠、安全。对通风管理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甚至以掘代采,无风微风作业,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矿井,要立即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

  三是集中开展煤矿瓦斯治理专项监察。集中力量,加大力度,对全省42处高瓦斯矿井全面监察,重点矿井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逐个“会诊”,开展“解剖式”监察。针对煤矿瓦斯治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实行“一矿一策”,逐矿落实整改方案,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同时,对低瓦斯矿井的通风瓦斯管理也必须严格要求,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降低标准。

  第二,继续开展整顿关闭工作。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任务仍然艰巨,特别是资源整合矿井问题较多。要结合自身工作,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三件事情:一是加强对停产矿井监督检查。防止停产矿井以各种名义生产出煤,严厉查处借维修整改之机违法生产行为;二是防止整顿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发现辖区存在非法煤矿要立即通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打击;三是规范资源整合。进入整合技改程序的煤矿,必须完善相关手续,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达不到安全标准坚决不能投入生产。

  (四) 全面加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今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国家总局专门下发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自2月1日起施行。要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进一步研究探索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交流信息、沟通情况,形成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良性互动的监督机制,扎实推进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加快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及报告制度,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开展自查,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要区别对待,分级进行管理和监控,重大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治理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按规定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接受监督检查。督促省属矿业集团公司对所属煤矿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部署,加强管理。另外,必须全面强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辖区煤矿要按《暂行规定》提交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报告,规范报告内容、形式以及主要负责人签字等工作,坚持执行“零报告”制度。要对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指定专人跟踪监控,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在把瓦斯治理作为重中之重的同时,仍然要重点加强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把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列入“攻坚战”。切实执行水害治理“十六字”方针和“五项”综合措施,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水灾事故。

  (五) 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强化源头治理,促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既要把好发证关,更要加强日常管理,不符合条件的矿井坚决不能发证。未经现场审查已经发证的矿井,抓紧安排一次监察执法,重点检查是否具备发证条件,不具备发证条件的立即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日常管理滑坡的矿井也要暂扣证照。同时,要认真总结第一轮颁证工作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要把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作为强化监察执法工作的有力武器,以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为契机、为抓手,推进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的落实,促进煤矿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小煤矿资源、环境、安全、技术和人才五个市场准入门槛,努力用安全生产许可证这道巨闸拦住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威胁安全、技术落后、缺乏人才的煤矿企业。全面提升煤炭行业整体水平,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政务大厅要做好基础性工作,抓紧熟悉业务,严格工作程序,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质量,树立好窗口单位形象。

  严把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篇”设计审查及验收关。今年,所有的资源整合矿井都要进入技改程序,工作量比较大,也比较紧。但必须严格标准,不能降低条件,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尤其是要把“三条线”、“三推行”等国家近期出台的政策、标准纳入到“安全专篇”中,防止不符合国家要求的煤矿进入生产领域。

  (六) 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整体安全意识。近两年,是国家制定出台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标准相对集中时期,伴随着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的调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日趋严格,准入门槛不断提高。一些部门和企业特别是部分乡镇煤矿对此认识并不十分清楚,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甚至漫不经心、行动迟缓。因此,要在总结去年组织大型宣贯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强化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煤矿企业的负责人提高对形势、政策的认识,彻底消除侥幸心理,改变低标准应付状况,倡导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加快落实国家的决策部署、方针原则和政策措施,强化企业的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充分发挥省局网站和安全培训机构作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拓展省局网站和安全培训中心功能,加大资金投入,引进先进设施,改善工作条件,努力将省局网站和培训中心建设成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基地。

  (七)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今年是《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的第一年,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依法推动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以进一步规范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管理为工作重点,监督、督促各类煤矿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质量,按要求进行备案,并与地方政府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初步形成较为规范、覆盖全省所有煤矿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同时,督促、指导地方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进行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达到发现漏洞、逐步完善预案、锻炼队伍、教育群众的目的,为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创造条件。

  以加强矿山救护队资质日常管理为主线,以开展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为手段,不断提高矿山救护队的装备水平和战斗力。近两年来,通过开展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和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引起了煤矿企业对矿山救护工作的重视,加大了投入,全省矿山救护队的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都有明显提高。因此,今年要在学习贯彻新《矿山救护规程》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矿山救护队质量达标活动。对达不到相应质量标准等级及不具备资质认定条件的救护队,暂停资质,进行整改,强力推进全省矿山救护队工作,力争建设一支指挥有力,反应快速,战之能胜的矿山救护队伍。

  (八) 全面加强基础性工作,提高工作质量。2008年,要作为全局的“标准化建设年”。有关部门要研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健全完善考核评比办法,推进标准化处室、分局(站)和事业单位建设。局机关各部门特别是主要业务处室要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着力改变基础资料不健全,工作秩序不规范,档案管理不严密等问题,积极推广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局上下都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内业管理,提高工作质量。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要熟悉分管业务,准确掌握基本情况,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对日常性工作要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各类数据、基础资料、统计报表、基本情况要全面准确,辖区煤矿主要图纸资料定期更新交换。从省局到各基层单位都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资料全,并能够随时提供各类统计数据和基本情况,把监察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要高度重视事故案件调查处理工作。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报告格式及文本,提高报告质量。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和监察执法力度的加大,社会各界法律意识显著增强,2007年全省共发生3起行政复议案件,今年刚开头又有1起,因此,我们要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煤矿事故和重大隐患行政处罚工作,尽量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特别要防止发生败诉案件。

  同时,局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继续围绕监察执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老干部处要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积极推进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组织开展活动,尽最大力量为离退休人员创造良好环境。机关服务中心要做好改革发展的文章,积极推进改革,加快经济发展,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为监察执法工作做出新的贡献。检测检验中心继续按照“打好基础、锻炼队伍、积累经验”的指导思想,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提高质量。应急救援中心要进一步组织好救护队伍质量达标工作,促进队伍装备、培训和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综合素质,开创工作局面。信息调度中心和培训中心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加强管理,挖掘潜力,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取得更好的成绩。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维护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是我们的工作主线,更是监察队伍的“生命线”。能否把我们这支队伍建设成充满活力,奋发有为,廉洁奉公,团结协作的战斗集体,是我们各级班子的重要责任。这方面工作,春节后我们还要召开专题会议,这里主要强调三点:

  一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继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完善以教育为基础、以监督为手段、以制度为保障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各级班子成员要认真坚持“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行政工作的同时,认真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和检查,定期听取汇报,层层落实责任。注意做好日常性的教育防范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城,以系统内部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举一反三,痛定思痛,深刻反省,警钟常鸣,每个人都要从思想上、认识上、工作上、行动上对照检查,务必从思想深处解决问题,在全系统形成清正廉洁的好风气。

  要加强监督,坚持从严治内。必须接受教训,认真查找在从严治班子、从严带队伍上还存在哪些问题,把解决这些问题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局纪检组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发现问题严肃处理。要加强各分局(站)和财务独立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加强检查和监督,严防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问题发生。在队伍廉政建设方面必须严格要求,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标准,各级班子从主要领导开始,都要主动接受监督,消除存在的一些不正确思想,充分认识到我们是执法机关,执法者首先要遵章守纪,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

  要抓住关键环节,堵塞工作漏洞。每名监察人员都有执法权,工作环境又比较分散,特别是经常面对一些小矿主,随时都可能面临各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大问题。因此,要紧紧抓住监察执法这个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进一步的完善制度,研究防范措施,坚持政务公开,加强监督制约,杜绝腐败现象。全体监察人员一定要从思想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要珍惜工作、珍惜前程、珍惜家庭,珍惜眼前来之不易的一切,经得起复杂环境下各种诱惑的考验。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过好人情关、金钱关、朋友关,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警惕、麻痹大意,更不能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谋私利。

  同时,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惩治力度,注意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在履行监察职责过程中违反纪律、索拿卡要、接受小煤矿宴请、馈赠和徇私枉法等违反“九条纪律”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要认真执行局党组《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坚决做到不收受监察对象礼品、礼金,减少迎来送往,严禁公款吃喝,铺张浪费,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节前,局纪检组将专门到各分局(站)召开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安排。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监察执法效能。学习应该成为我们自身的追求。各单位要把勤奋学习作为增强队伍素质、提高履职能力的关键环节来抓,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培训、专题研讨、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抓好政治理论、安全生产理论、有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政策法规的研究,特别要加强国家新近出台的新政策、新法规的学习和理解。要把理论认识的提高,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转化为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履职能力,推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优良的作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是事业兴旺发达和维护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煤矿安全监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要靠我们脚踏实地、扎实工作,点滴积累、逐步推进,只有不断消除隐患,才能避免事故发生;只有严格落实措施,才能迎来安全局面。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勤勉敬业、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廉洁奉献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同志们,2008年煤矿安全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坚持安全发展,振奋精神,牢记使命,同心协力,奋发进取,扎实深入地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全面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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