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监察分局加强对辖区小煤矿的监察执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和处罚力度,促进小煤矿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 延边监察分局在对和龙市福洞长财煤矿进行重点监察时发现存在井下排水系统不健全、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等16条隐患。责令立即停止了该矿井下+302m水平九层掘进工作面和+375m水平南盘九层回撤工作面作业。并对该矿存在井下排水系统不健全,排水设施不符合要求、未按作业规程规定管理顶帮、多处盲巷未密闭以及变电所检漏继电器失灵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对其他各项隐患也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和责令改正的监察指令。经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9月23日暂扣了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和龙市福洞长财煤矿于2007年12月19日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2008年8月25日,应企业申请,延边监察分局对该矿重新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进行了复核,发还了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该矿煤炭生产许可证亦已过期,新证尚未核发,尚未形成采煤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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