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7日,延边监察分局对延边州和龙市福洞长财煤矿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该矿属资源整合独立保留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已过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暂扣。2008年2月20日经和龙市煤炭事业管理局批复,同意对该矿副井回风道及井下部分失修巷道进行维修。在检查中发现,该矿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地面备用发电机已损坏等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安全生产隐患,当场作出了立即停止井下作业的现场处理决定,下达了撤出作业人员命令书,并向和龙市煤炭事业管理局、和龙市公安局送达了停止审批、供应和收缴剩余火工品的函件,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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