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监察分局采取六项措施贯彻2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在京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3月4日召开全体监察员会议全文学习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毅中的重要讲话和总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赵岸青的工作报告,提高抓好新时期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搞好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掌握精神,落实到位。在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的同时,各支部和监察室要组织开展好学习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的讲话活动,把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要求和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三是借鉴经验,完善制度。学习和借鉴总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山东鲁南等四个监察分局反腐倡廉工作经验,进一步研究完善和修改分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各项制度、规定和措施,强化制约。 四是加强考核,确保执行。研究制定方案,进一步强化对分局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和措施执行情况的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规定和措施执行到位,发挥作用。 五是强化机制,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廉洁行政责任机制,内部层层签订廉洁执法责任状,将廉洁执法责任落实到每名监察员、落实到监察执法全过程,廉洁执法人人有责。 六是扩展渠道,加强监督。在坚持分局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监察对象廉洁执法意见反馈、个人廉洁执法写实报告等措施的同时,将廉洁执法监督保障范围扩大到家庭,请监察员家庭成员进行监督,增强防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