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 > 信息内容
延边监察分局认真落实国办15号明电精神
来源:延边监察分局 作者:信息编辑员 发布时间:2008-02-22 点击次数:
  延边监察分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开展辖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开展深入学习宣传活动。分局于21日元霄节这天组织全体监察员再次深入学习国办明电,增强运用能力;同时要求做好宣传工作,使辖区每一户企业尽快了解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
  二是全面启动“隐患治理年”。在对辖区企业进行节后复工情况开展全面监察和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当前春节后和两会期间安全监察执法;加强辖区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行分级监控,强化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监察和责任追。
  三是进一步完善分局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定。修改、健全分局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制度。依照国家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一步修改分局《常见煤矿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参考》,提高监察执法适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
  四是加强预案监察。把隐患排查治理12项重点内容纳入监察执法预案,做到“两个兼顾”,在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国办明电要求,强化隐患自查自纠的同时,进一步落实分局全年监察执法工作要求,以“严细实”的态度做好监察执法工作,现场监察排查隐患全面细致、不留死角,通过监察把隐患排查引向深入,促进企业把隐患排查变成自觉行动。
 
随机信息:
延边监察分局督查和龙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008-06-03)
延边监察分局坚持廉洁执法反馈制度促进三个执法 (2008-08-01)
延边州“安全生产月”活动准备就绪 (2008-05-19)
延边监察分局依法暂扣17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 (2008-04-24)
延边监察分局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 (2008-02-20)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路987号 邮编:130021 电话:0431-85955901

吉ICP备06004823号 技术支持:吉林省飞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