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监察分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开展辖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开展深入学习宣传活动。分局于21日元霄节这天组织全体监察员再次深入学习国办明电,增强运用能力;同时要求做好宣传工作,使辖区每一户企业尽快了解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 二是全面启动“隐患治理年”。在对辖区企业进行节后复工情况开展全面监察和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当前春节后和两会期间安全监察执法;加强辖区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行分级监控,强化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监察和责任追。 三是进一步完善分局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定。修改、健全分局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制度。依照国家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一步修改分局《常见煤矿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参考》,提高监察执法适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 四是加强预案监察。把隐患排查治理12项重点内容纳入监察执法预案,做到“两个兼顾”,在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国办明电要求,强化隐患自查自纠的同时,进一步落实分局全年监察执法工作要求,以“严细实”的态度做好监察执法工作,现场监察排查隐患全面细致、不留死角,通过监察把隐患排查引向深入,促进企业把隐患排查变成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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