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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对辽源分局辖区建设矿井开展专项监察
来源:辽源监察分局 作者:信息编辑员 发布时间:2008-11-26 点击次数: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煤矿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监督和督促建设项目矿井落实安全设施设计要求,以促进煤矿企业按期完成建设项目,2008年11月25日,由吉林煤监局总工程师惠宇雷带领的矿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专项监察组一行到达辽源分局,开始对辽源分局辖区建设矿井开展专项监察。
  为使专项监察工作切实取得实效,专项督察小组成员认真学习煤矿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查阅煤矿建设项目的有关资料,掌握煤矿安全设施设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建设项目矿井专项监察的通知》要求,对建设类矿井持有效“证照”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建设类矿井按已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对变更、重大变更是否履行了备案和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矿井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现象,改扩建矿井是否存在在改扩建区域内进行生产的现象;建设项目矿井安全设施设计在核准的建设工期内完成情况及建设期间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七个方面内容进行了专项监察。
  在辽源监察分局的配合下,省局监察组已完成了对辽源市和四平市建设矿井的专项监察,下步还将对长春市和辽源矿业(集团)公司的建设矿井进行专项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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