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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十二月份监察执法工作全面完成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任务
来源:白山监察分局 作者:信息编辑员 发布时间:2008-12-01 点击次数:
  为全面完成“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任务,12月份,白山监察分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监察执法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促进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是继续加强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继续开展以瓦斯为主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煤矿企业瓦斯治理责任的落实,积极构建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切实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推进辖区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的深入开展,有效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是强化顶板管理隐患的排查治理,减少一般事故。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08]176号)文件精神,开展对煤矿顶板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点监察,促进煤矿企业顶板管理责任的落实,加强支护方式改革,强化顶板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顶板事故的发生。
  三是开展对建设矿井“三同时”专项监察,促进煤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督促和引导建设类矿井增加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是开展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和粉尘监测工作的专项监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和粉尘监测工作专项监察的通知》(煤安监调查〔2008〕33号)文件精神,督促煤矿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保障煤矿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与控制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认真检查煤矿企业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制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各种记录和台帐、职业健康档案建档情况。检查煤矿企业开展测尘情况和各种测尘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情况,以及粉尘监测仪器设备配备数量、正常运转情况、“MA”标识情况等。
  五是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促进煤矿企业不断规范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抗灾能力,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六是组织好煤矿事故调查处理,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时结案。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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