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监察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08〕28号)文件精神,严厉打击辖区煤矿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稳定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推进辖区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近日,白山监察分局对重点产煤区白山市八道江区监察时,发现在建矿井胜利煤业有限公司南翼井没有采矿许可证而非法从事井下建设项目,经调查证实该矿井现井下有3个掘进工作面非法施工。分局依法责令该矿井停止井下建设施工,并给予了经济处罚,进一步规范矿井的建设秩序。 对重点产煤区通化市二道江区监察时,发现通化市锟鹏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锟鹏煤矿存在2条重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分局依法责令该矿停产整顿,并分别对该煤矿和矿井负责人给予了经济处罚。进一步规范生产秩序,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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