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用学习促进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实践,在监察执法实践中深化学习。 日前,为促进煤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督促和引导建设类矿井增加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全省建设类煤矿开展安全设施专项监察。监察的主要内容:建设类矿井持有效“证照”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建设类矿井按已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对变更、重大变更是否履行了备案和审批手续;新建矿井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现象,改扩建矿井是否存在在改扩建区域内进行生产的现象;建设类矿井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所有煤矿必须立即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的紧急通知》的情况;建设类矿井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在小煤矿推行专用回风井、壁式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的通知》的情况;建设类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专项监察活动将持续到12月中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