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9月24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煤矿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非法、违法生产。 一是临江市安委会办公室向各产煤乡镇(街)、各煤矿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临安委办字[2008]20号)文件,要求各地、各煤矿企业要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查找不足,开展好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证照不全的矿井严禁私自生产;证照齐全矿井要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矿长带班制度;要突出重点,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要全面落实防治水各项措施,严防水害事故发生;要全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认真做好冬季井筒保温工作,严防运输事故的发生;加强应急管理,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二是临江市安委会办公室向临江市公安局下达了《关于对证照不全的乡镇煤矿停止供应火工品的通知》(临安委办字[2008]21号),要求对4处证照不全的乡镇煤矿停止供应火工品,防止非法、违法生产。 三是临江市安委会办公室向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临江分公司下达了《关于对证照不全的乡镇煤矿停供生产用电的通知》(临安委办字[2008]22号),要求对4处证照不全的乡镇煤矿停止供应生产用电,进一步防止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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