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监察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08]93号),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8]5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局工作要求,从4月25日开始,认真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截止目前,督查期间分局配合省局督查、对计划内监察矿井督查以及分局组织的专项督查共督查矿井58个、60矿次。其中,督查合法矿井47个,占辖区矿井总数的35.9%(矿井总数131个);督查关闭矿井11个,占辖区应关闭矿井总数的25%。督查的47个合法矿井中,证照齐全的矿井20个,占证照齐全的生产矿井的46.5%,督查证照不全的矿井27个,占辖区证照不全矿井的30.7%。 督查期间共排查安全生产隐患341条,其中“一通三防”隐患104条、机电运输隐患111条、采掘隐患43条、综合管理隐患83条;暂扣了安全管理滑坡11个矿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撤出了4个矿井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