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和龙市土山镇永发煤矿二井 及和龙市庆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二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告
吉林煤监局延边分局公告(2008)第19号
和龙市土山镇永发煤矿二井井下主水仓为单仓,两趟排水管路不能互为备用,主井五路车场交岔点处10m长巷道平均高度1.65m,六路车场15m长巷道平均高度1.70m,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和龙市庆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二井井下+90m至+20m水平之间回风道有四处失修(约60m),-20m至+20m水平回风上山巷道高度1m,违反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延边监察分局 二00八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