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煤监局延边分局公告(2008)第15号
和龙市福洞长财煤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06年12月28日,延边监察分局于2006年12月29日责令该煤矿停止采掘作业,并于2007年4月4日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应企业申请,延边监察分局于2008年8月25日对和龙市福洞长财煤矿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进行复核。经审查,该煤矿已于2007年12月29日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为2200000721021,有效期至2012年12月),同意发还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予以公告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延边监察分局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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