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30日22时20分,长春市双阳区长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石溪煤矿+54m水平左翼回风巷距车场30米处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我分局及长春市、双阳区有关部门派人立即赶到现场,依法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并展开了调查工作。经调查和现场勘察认定是一起责任事故,在现场勘察过程中发现该矿存在8条隐患,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该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辽源监察分局
二00八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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