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延边监察分局公告
2008年1号
延吉市宗强煤矿二井因地面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同等,违反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依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改正。
现予以公告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延边监察分局 二ОО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