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
吉煤安监生许字[2008]5号
关于注销白山中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源煤矿等
六处煤矿企业和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各监察分局(站):
吉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白山市解除待议矿井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审查的
意见》(吉煤资整办字 [2007]12号)文件,确定白山中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源煤矿为被整合矿井。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审查及
下一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6]143号)要求,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注销中源能
源公司东源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吉)MK安许证字[2005]281。
龙井市老头沟东山煤矿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按照(吉政办明电[2006]143号)要求,该矿井应在
2007年12月31日前实施关闭。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决定对龙
井市老头沟东山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证号为:(吉)MK安许证字[2005]215。
根据舒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原东富一井闭坑关井的报告》(舒矿董发[2007]95
号)、《关于原缸窑煤矿更名的报告》(舒矿董发[2007]94号)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
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决定注销舒兰矿务局一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吉)MK安许证字
[2004]038;注销吉林市缸窑煤矿、缸窑煤矿五井、缸窑煤矿六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分别为:
(吉)MK安许证字[2005]087、(吉)MK安许证字[2005]102和(吉)MK安许证字[2005]100。
请各分局(站)及时收回上述煤矿企业和矿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00八年一月八日
抄 送: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工业局,白山市、延边州、吉林市煤炭监管部门。
本 局:局领导,一处、二处(3)、技装处、事调处、信息调度中心、办公室
(2),存档,共印22份。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00八年一月十一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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