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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吊销和龙市福洞镇南阳宏源煤矿“11.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责任人安全资格证书的公告
来源:吉林煤监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7-01-19 点击次数:
根据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和龙市福洞镇南阳宏源煤矿“11.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处理意见的批复》(吉煤安监事调字[2006]214号),吊销南阳宏源煤矿矿长宋佃元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证号:200500710)、南阳宏源煤矿副矿长侯志国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证号:200400846)、南阳宏源煤矿安全副矿长宋佃信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证号:200500847)、宏源煤矿生产副矿长曹玉杰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证号:200500848)。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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