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九条纪律”
努力建设一支经得住考验的监察执法队伍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延边监察分局
我们延边监察分局负责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行政区内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内设三个监察室和一个综合办公室,共有15名监察员,13名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占监察员总数的70%。辖区总面积4.2万平方公里,执法半径200公里。现有各类矿井96个。其中:国有重点煤矿3个矿井,国有地方煤矿3个矿井,乡镇煤矿90个矿井。矿井特点是井型较小,生产能力较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几年来,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围绕加强班子建设、执法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九条纪律”,促进了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得到了上级的肯定。2001至2003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国家局先进办事处和吉林局先进党组织;被吉林省直机关工委评为2002-2003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和2003-200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05年1月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辖区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出现了矿井数量大幅减少,煤炭产量上升,死亡人数逐年下降,由2001的34起40人,降到2004年的10起14人,年平均下降幅度30%,今年到目前为止发生死亡事故3起,死亡3人,创地区煤矿安全生产有记录以来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如何才能落实好“九条纪律”,促进“三个执法”到位,我们的体会是:
一、加强班子建设是关键
班子建设是队伍建设的核心,也是带好队伍的基础,班子建设实质就是领导的自身建设,建设一个想事、干事、有合力、有凝聚力、创造力、清正廉洁的班子,是落实好“九条纪律”,做到公正、严格、廉洁执法的关键。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坚守这样的理念:国家总局把我们放在监察执法一线带队伍,其主要任务就是保证队伍健康成长,不出问题;促进地区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好转,减少事故。
一是充分认识到国家总局颁布“九条纪律”的重要意义。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成立以来,根据监察执法队伍整体建设需要,国家总局先后两次修订颁布“九条纪律”,充分表明了总局党组一手抓队伍执法能力建设,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定决心。同时必须认识到修订颁发“九条纪律”是落实党中央反腐倡廉实施纲要精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执法不廉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三个执法”到位的必要保证,是建设一支经得住长期考验的监察执法队伍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把落实好“九条纪律”、促进“三个执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分局领导班子的统一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严格执行“九条纪律”的自觉性。
二是用制度规范权力。分局用制度明确了领导分工,权力不交叉,责任到个人。工作中党政之间、主副手之间能摆正位置,讲究方法,互相沟通,互相支持,互相包容。主要领导统揽不包揽、善断不武断、大度不失度、信任不失信;副手和其它成员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服从不盲从,分工不分家。形成了班子成员之间、干群之间和谐融洽、直言献策、心情舒畅、政令畅通的氛围,为严格执行“九条纪律”,保证执法到位打下了基础。
三是加强研究和思考,主动做好廉政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我们时刻没有放松对分局监察执法队伍廉政建设易产生腐败或不廉洁执法行为问题的思考,确定了干部提拔使用的提名权、行政经费支出的审批权、基本建设工程招标及经费支出权、重大行政处罚的决定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6个权力部位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验收、在建矿井安全专篇审查和竣工验收、矿井安全程度评估、监察设备购置、培训考核认证、集资建房等6个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和制约。
分局为落实国办发[2004]79号文件和国家局“三个转变”的要求,五次组织全体同志针对履行新职能过程中将会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估计,大家提出了40多个怎么办的问题,在转变观念明确职能的前提下,确定了解决问题的统一办法、标准和推进监察执法工作“五个转变”的措施,为尽快进入角色履行新职能铺平道路。
四是自觉按章办事,增加工作透明度。几年来,分局领导班子坚持按规定、职责、权力、程序处理问题的工作作风,自觉执行分局《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坚持对案件处理、大额罚款、人事变动、较大额度资金使用、基本建设工程等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还坚持把经费支出、培训学习、选学深造、奖励政策、奖先评优、执法情况和党内民主选举结果等能公开的一律向监察员公开,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充分尊重党员权力和国家公务员权力,提升了班子的向心力和在职工中的威信。
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是前提
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只有把落实“三项监察”计划与提高监察质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和控制事故发生有机统一起来,并把不断提高监察员准确发现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深入查处违法行为的能力和准确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作为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的出发点和考核廉洁执法的切入点,才能执行好“九条纪律”,不断促进“三个执法”。
1.培育“复合型煤矿安全监察员”,提倡一专多能。
当前我们队伍的状况是专业结构不尽合理,监察员专业单一,发现和深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业务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为此,分局党总支做出了开展做“复合型煤矿安全监察员”活动的决定,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和目标,争取用3到5年的时间,通过自学、培训、互学、专业带头人讲课、模拟演练和实战考核等综合方式,使全体监察员都能成为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合理的专业结构、丰富的业务知识和较强的监察执法能力的政治、业务双复合的监察员。
2.培养严格执法意识,解决敢于处罚和处罚到位的问题。
首先,把加大对非法矿井的打击力度作为我们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不可推卸的职责。几年来根据我们的监察意见,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关闭私挖滥采非法矿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矿井101个。维护了地区矿业秩序,优化了监察执法环境。
其次,把能否加大经济处罚力度作为对监察员执法能力的检验。分局规定一万元以下罚款由监察室自己决定,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谁下单子谁负责收缴,也不因监察区域的轮换而改变,树立监察员的权责意识。几年来,我们的罚款收缴率一直达到100%,一次性罚款由分局成立之初的几百元增加到现在的10万元,而且90%以上为非伤亡事故罚款。
3.树立监察执法工作的“闭合意识”。
分局要求监察员下现场监察要制定监察方案,避免出现监察漏项和死角,并通过定期检查执法文书,及时纠正执法不到位、复查不及时、适用法律不准确等问题,培养监察员工作“闭合意识”,提高执法能力。
三、加强廉政建设是基础
廉洁执法是树立监察形象和执法权威的根本保证。只有做到廉洁,才能做到无畏,无畏才能有威,有威才能有力,处罚才能到位,才能永葆这支队伍的战斗力,所以我们始终把落实好“九条纪律”作为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一件日常性经常性的大事来抓。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打好反腐倡廉思想基础。
一是及时认真传达贯彻中央和国家局、吉林局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讲话、规定和文件,全面学习掌握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特别是今年国家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分局立即召开会议传达李毅忠、赵岸青两位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讨论“九条纪律”,研究贯彻措施。大家一致认识到“九条纪律”是“三个执法”的具体体现,是不能触摸的“高压线”。
二是做好“三珍惜”教育。在进行行为准则、价值观念、道德标准等多种理性教育时,我们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并给大家算一笔“保廉账”,如因违法受贿几千元或几万元,就会断送前程,甚至失去工资收入等保障,让同志们自觉提高自律意识,做到“三珍惜、三管住”,即:“珍惜岗位、家庭、前程”、“管住嘴、管住手、管住腿”。
三是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化,坚持“四个经常讲”。一在政治学习会上经常讲,对监察员讲廉政建设就是政治;二在监察执法工作分析会上经常讲,会上要分析廉洁执法情况;三在工作会议上经常讲,分局领导每半年都要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在重大监察执法活动时经常讲,提醒大家,叮嘱几句。引导大家树立不廉洁执法就是违纪违法的意识。
2.抓好制度建设工作。
分局成立以来制定了职能职责、执法监察、监督管理和内部建设四类52项制度,制约监察员手中的权力,规范执法行为。分局一成立就向监察员提出了不在小煤矿吃饭,不参加监察对象的宴请,不与小煤矿发生与工作无关的往来等有针对性的要求。并把分局各项制度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收编成册发给监察员,同时中纪委五次会议及国家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后,我们又把需要监察员牢记的若干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尤其是“九条纪律”制成桌卡牌板,让监察员时时对照检查,警示自己。
3.强化廉政建设监督机制。
首先,强化内部监督。一是分局党政一把手与监察员年末进行廉政谈话,以“九条纪律”为具体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警示教育。二是细化国家局“九条纪律”要求,建立廉政考核档案,填写监察员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表,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实。
其次,实行社会监督。一是从煤矿企业、煤炭管理和监管部门聘请了数十名党风廉政监督员。颁发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聘任卡,将监督内容和联系电话一一注明,接受广泛监督。同时,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评议。二是走出门,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到“井口”。领导每次到现场监察都忘不了找煤矿企业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人员,了解监察员廉洁执法情况,发现苗头及时处理。
4.按照“九条纪律”要求,一件一件地抓好落实。
一是从领导做起,不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不接受赞助。每逢节日、重大监察执法活动或重大事项时,分局领导都要重申有关规定,依据情况提出具体要求。有位监察室负责人女儿结婚前,主动找书记报告了情况。在办公基地和职工集资住宅建设中,分局领导和监察员拒绝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赞助,不举行竣工和搬迁仪式,建设廉洁工程。
二是认真解决在个体煤矿吃饭问题。注意同煤炭企业特别是同个体煤矿感情上保持一定距离。按分局规定原则上是不允许任何监察员在个体煤矿用餐,实在因条件所限,必须在小煤矿吃饭时,要付现金,吃工作餐。一次,分局一位领导带队到一偏远小煤矿处理事故,外边没有餐馆,不得不在矿上吃,老板再三不收钱,最后还是按规定标准付了钱。
三是认真执行好“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按时限要求定期上缴国库,即使分局经费十分紧张,也没出现过占用或挪用罚款的情况。
四是针对过去出现的对同一种类、同一程度的违法行为,三个监察室做出三种经济处罚结果的情况,制定了《辖区煤矿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细则》,解决执法不公问题。
五是培养严格执法意识,不准擅自改变处罚决定。分局规定只要处罚决定一旦形成,任何人不许擅自更改。今年春节过后,一个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因违反停产整顿指令受到10万元处罚,引来了有关政府和部门个别领导来说情,被我们婉言拒绝。
四、公正、严格和廉洁执法收到实效
通过严格执行“九条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三个执法”和队伍整体综合素质的提高。监察员比较过硬的业务素质,坚持原则、敢于执法的工作作风,甘于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和廉洁执法的道德风尚得到了企业的赞誉和认可,受到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几年来,辖区内没有发生抗法拒罚的现象,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没有发生监察员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而且,我们的经济处罚由分局成立之初的几万元,提升到今年上半年的118万元,还出现了许多拒收、敢罚、严罚的典型。几年来分局领导和监察员拒收、退还或上交企业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好处费、电话费等折合人民币28万元。
如有的个体矿主为了能通过矿井验收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别把钱送到3位监察员家里,都被一一拒绝。2002年春节前,地方一个很有经济实力的个体矿主,带着8万元现金给分局搞福利,说以此感谢几年来分局对该矿的技术指导和安全把关。在当场拒收无效的情况下,第二天局长和书记专程赶到百里外的矿区送回现金。个体煤矿曹玉福说:“延边分局从不吃、拿、卡、要,廉洁执法,我们服气”。部分县(市)成立煤监局后,都学习我们带队伍、抓工作的方法,和龙市煤矿安监局主要领导在大会上说:“只要把延边分局的好作法好作风学到手就行了。”这些赞誉的取得,是国家局队伍建设工作正确指导的结果,是省局关怀和培养,兄弟省局大力帮助的结果,是分局不断探索求真务实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