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监察分局在7月份开展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中,深入探索反腐倡廉教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模式,以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促进监察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最近,分局向全体监察员提出队伍建设7项具体要求,深化反腐倡廉和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把全局思想统一到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和分局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上来。积极探索煤矿安全监察方式方法,各尽其职、各谋其事,扎实做好监察执法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到“三个执法”。执法工作要用一把尺,不能倚轻倚重,工作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局的“九条纪律”、吉林局的“十二不准”和分局的“十二条禁令”,注意与被监察对象保持“距离”,做到公正、廉洁执法不出问题。 三是进一步加强团结协作,提高班子和队伍建设水平。全体监察员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集思广益。 四是进一步加强思考,不断完善监察执法工作。积极探索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解决方式和途径,促进监察执法工作。 五是进一步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觉悟,增强履职能力。 六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和纪律观念,认真执行上级和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维护监察执法队伍和分局的集体形象。 七是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分局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标准化分局建设工作,提高分局的整体建设和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