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纪律检查组文件
吉煤安监党纪字[2008]6号
关于聘请廉政建设公正执法特邀监督员的决定
各监察分局(站)、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廉政建设,强化社会监督,确保全体监察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总局党组制定的执法人员“九条纪律”和吉林煤监局党组制定的“十二不准”等有关廉政建设规定,推进实现“三个执法”。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在全省重点产煤市(州)和煤矿企业聘请50名同志为廉政建设、公正执法特邀监督员,聘期一年。名单如下: 辽源辖区15人:李宝安、石 财、谢树安、王纯德、郑国兴、刘建强、钱志东、华 贇 、高大柏、杨崇学、田庆有、李泉江、辛 旭、李清发、李 焕 白山辖区15人:尹昌盛、王盛宇、吕 明、霍庆祥、王新江、刘 刚、宋 捷、李占东、常德春、孙向云、王锡珠、孙景魁、倪金芳、巩炳林、生伟东 延边辖区10人:李鹏谦、常福营、卢 春、张增喜、王元宝、王云慧、海东才、程 军、金昌福、金哲洙 吉林辖区10人:刘立君、梁友谊、王献臣、耿奎祥、张 亮、魏成华、关应春、安玉平、王新乾、代玉国
附:对全省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公正执法监督检查内容
二00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 局:局党组成员,办公室、纪检组(2),存档,共印50份。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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