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系统内部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教训,切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3月19日全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和要求,党组决定,在全省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组织开展“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专题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及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吉林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国家总局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局党组制定的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和廉政勤政自觉性,推进我局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二) 目标要求:通过开展“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专题教育活动,努力达到四个方面的目标要求: 1、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这次专题教育活动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突出抓好。教育党员干部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影响,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 2、法纪观念进一步增强。通过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和党纪政纪条规,使干部职工掌握履行职责必备的法律知识,努力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应该了解掌握的法律要 “懂”;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要 “通”;履行岗位职责涉及的法律要 “精”。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法纪,严肃组织纪律,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更好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切实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 3、作风建设进一步改善。继续发扬勤勉敬业、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廉洁奉献的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调查、深入探索、深入研究,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在推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 4、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把专题教育与“标准化建设年”各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加强内业管理,提高监察工作质量。全体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要通过开展精细化监察,养成良好的执法习惯,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工作漏洞,推动监察执法工作创新发展。 二、主要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为提高认识,宣传动员阶段 (4月1日—4月15日)。在全系统开展“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专题教育活动,是局党组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做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严格规范职务行为、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是贯穿整个2008年我局反腐倡廉建设的一条工作主线。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深入动员,广泛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各阶段工作,为开展好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为深入学习,重点推进阶段(4月16日—8月31日)。这是本次专题教育活动的重要阶段,要认真开展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例。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以及国家总局党组“九条纪律”和省局党组“十二不准”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坚决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纪观念。 2、深入学习张巨魁同志学习先进事迹。按照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组织全体监察人员学习张巨魁同志廉洁从政、爱岗敬业先进事迹,对照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找差距,纠正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方面出现的偏差,确立正确的人生坐标。 3、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结合7月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安排,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深刻剖析系统内部三起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思想根源,吸取教训,认真反思。组织干部职工收看一到二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电教片,集中学习国家总局编发的监管监察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慎重交友,严格自律,强化内在约束,提高道德修养。 4、集中开展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专题研讨活动。利用“三会一课”和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分专题、分阶段开展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大讨论,每名同志都要谈体会、谈收获,找问题、找差距。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务必从思想上解决问题,提高认识,推动工作。 各单位除以上安排的学习教育内容外,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安排一些活动。在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学习后,要组织进行一次集中考试;每名同志要结合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撰写一篇观后感;每个监察人员要写一篇“我在张巨魁身上学到了什么”心得体会。观后感和心得体会内容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语言通顺流畅,字数不少于1500字。省局将定期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选编部分文章在省局网站公开发表。 第三阶段为规范行为,巩固提高阶段 (9月1日—10月31日)。各单位根据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堵塞工作漏洞,规范执法行为,杜绝失职、渎职问题的发生。对前两个阶段学习和教育效果不好,未能按规定完成任务和达到目标要求的人员重新进行补课,保证每名同志不落伍、不掉队,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第四阶段为检查指导,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年底前,省局纪检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活动质量和取得的效果。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认真总结专题教育活动的基本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及解决的实际问题,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制订活动具体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把活动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 2、注重方法,明确目标,力争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通过辅导报告、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心得交流、座谈讨论等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端正态度,认真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保证专题教育取得实效,促进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健康开展。 3、认真总结,反馈信息,促进活动深入开展。各单位要根据局党组活动安排内容,进一步制订详细计划,4月15日前将计划报省局监察室。同时,加强“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专题教育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本单位专题教育活动主要内容、鲜明特点和取得效果。12月10日前,要将本单位专题教育活动总结汇报材料报省局监察室。
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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