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和管理水平,推进安全培训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局令第20号)、《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三、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复审考核标准的通知》精神。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组织人员已于10月7日起对舒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十四家三、四级培训机构开始进行复审检查。 本次复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资源整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并严格按照《标准》对培训机构进行复审考核和监督检查,做到硬件与软件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选树示范秘鞭策落后相结合。 复审检查采取了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反馈意见等三种方式进行。
人事培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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