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省煤矿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保证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的发生,2008年6月12日到13日,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一行两人,在吉林煤矿安全监察站和地方煤炭监管部门的配合下到吉林地区对矿井安全培训持证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先后到蛟河市鑫源煤矿、丰兴煤矿,桦甸市富源煤矿、永盛煤矿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档案登记情况、从业人员培训、“三项岗位人员”资格证的有效期、数量、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安全培训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在鑫源煤矿,还深入井下,对井下工人的持证上岗情况和执业资格进行了抽查,检查工作严格、细致、全面。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下达了执法文书、向矿井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 在通报检查情况时督查组提出了三条具体要求:一是煤矿企业要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安全培训持证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从根本上还要靠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煤矿科技水平的进步,只有经过符合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法定执业资格证书的煤矿工人,才能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真正将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二是煤矿企业要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条件,要舍得投入,保证三项岗位人员可以及时培训、复训,及时掌握最新的岗位技能,促使企业持续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三是要进一步提高对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重大意义的认识,全面深入的排查治理隐患,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及时宣贯国家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让每一个工人都了解“隐患治理年”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牢固树立“安全为天”意识,真正将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落实到段队、班组,落实到每一名井下劳动者,确保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