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家局、省局关于安全培训工作的部署,白山监察分局召集辖区内两个安全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员,传达了省局11月24日召开的安全培训专项监察会议精神,学习了国家安监总培训字〔2005〕91号"关于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局吉煤安监人培字〔2005〕225号"关于印发《吉林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细则(试行)》等三个相关规定的通知",分析现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白山监察分局局长、总支书记、副局长、各监察科科长、副科长参加了会议。
白山辖区培训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还缺乏依法培训的意识;二是安全培训的规章制度还有待于完善;三是培训的基础工作还有待于提高。四是辖区煤矿井下一线工人大多数文化程度低、流动性大,安全培训的任务十分繁重。
针对会议强调,煤矿安全培训事关人的生命,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突出,只有通过持续不断的培训,使管理者、生产者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才能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
会议要求培训机构要认真执行吉林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细则,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培训,要加强内部建设、完善设施,引进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为促进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白山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决定要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工作监察执法力度,既要加大对行政相对人的监察力度,同时又要对获得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监督。监察机构和培训机构要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本着殊途同归的原则,勤沟通、勤探讨,通过双方辛勤地工作,逐步提高安全培训工作的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