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矿务局、省属煤矿,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站):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同意成立吉林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的复函》(煤安监司办字[2004]45号)的精神,现就有关成立吉林矿山救援指挥中心事宜通知如下:
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组织机构
吉林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由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共同组织领导,牌子挂在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
主 任:王国君
副主任:许赫、李祥
矿山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负责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
主 任:王国君(兼)
副主任:惠宇雷、卜庆安、扬文旭
成 员:杜大伟、王炎君、朱鲁峰、陈文强、纪向明
二、矿山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协调全省矿山救援体系建设及矿山救护工作。
(二)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建立全省矿山救护有偿服务体系。
(三)指导、协调全省矿山救护队的建设;组织矿山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救灾演练及资质认证工作。
(四)编制全省矿山救援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全省矿山应急预案。
(五)负责组织、协调省内跨地区矿山救援工作。
(六)接受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业务指导;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